金办便函〔2024〕100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平稳有序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切换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人身保险公司: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贯彻落实和产品切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开展产品定价调整和切换等工作。
二、各公司要组建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牵头的工作专班,成员包括办公室、产品管理、精算、投资管理、培训、渠道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品牌宣传等与产品管理和切换相关的部门。
三、各公司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与决策机制,形成“1+N”工作方案,近期围绕下调产品预定利率这一专项工作,将任务分解细化,有力有序推动新产品开发备案、系统调试、渠道合作、人员培训、业务监测、舆情监测、政策宣传等“N”项具体任务。要明确专项工作和每项具体任务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专班牵头人切实负责抓总协调推动专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N”项具体任务的责任人。牵头人和责任人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靠前指挥、主动作为,杜绝“只挂帅、不出征”。要主动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合作、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
四、各公司要制订形成“1+N”工作方案,明确专项工作和具体任务的内容、要求、时限、部门分工、责任人等,形成任务清单(参考样表详见附件),并由专班研究审定。专班组成、工作机制和“1+N”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应于2024年8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属地监管的公司同时将相关情况抄报相关金融监管局。
五、各公司要加强业务监测,适当提高业务监测频率,细化颗粒度,分区域、分层级重点关注同比增速、环比增速等指标,发现业务异常波动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监管部门将同步加强监测,对业务异常波动的公司坚决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发现总公司监测管控不力的,坚决追究管理责任。
六、要加强与合作渠道的沟通,主动宣导政策、协同作战、压茬推进,切实压缩切换周期,共同做好消费者沟通和服务工作,实现业务平稳过渡。
七、要全面准确理解《通知》内容,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防范声誉风险。
八、要注重总结产品切换经验,力争形成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为后续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各公司在推进专项工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发现重大突发情况,应及时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特此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