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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财会〔2025〕12号通知,进一步指导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实施,明确企业执行时间、暂缓执行安排及非上市企业可选简化处理。
财政部发布无文号《关于IFRS 17的实施问答》,明确直接参与分红特征保险合同的评估时点、单元和情景,以及主险与附加险分拆条件。
文件未标明发文机关和文号,主要解析IFRS 17新保险合同准则对月结账流程的影响,涉及合同分组、现金流准备、费用分摊及子账财务等变化。
发文机关与文号未载明;文件说明IFRS 17下保险子账系统的背景、定位、操作流程及与相关系统协同出账。
未载明发文机关及文号,主要阐述IFRS 17实施需建立统一数据平台,处理多源、海量、细粒度数据,保障数据质量并支持计量与披露。
财政部印发财会〔2020〕2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介绍新保险合同准则与IFRS 17趋同下的端到端系统架构及数据平台、精算、费用分摊、子账和总账集成实施。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介绍IFRS 17准则背景、实施安排及提升保险财报透明度与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