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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字段代码 | 字段名称 | 数据格式 | 必填 | 主键 | 说明 |
|---|---|---|---|---|---|---|
| 1 | LSH→ 查看规则 | 流水号 | 24!an | - | - | 保险机构代码+日期(YYYYMMDD)+10位流水,流水号是每天的流水号,每天都是从‘0000000001’开始。其中日期为上报数据时当前的系统日期。 展开全文 ▼ |
| 2 | BXJGDM→ 查看规则 | 保险机构代码 | an..15 | - | - | 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机构代码。 【取值范围】参照《业务代码表》“保险机构代码”,编号CD000002。 |
| 3 | BXJGMC→ 查看规则 | 保险机构名称 | anc..200 | - | - | 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规范全称,应与保险许可证上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取值范围】参照《业务代码表》“保险机构代码”,编号CD000002。 展开全文 ▼ |
| 4 | NBJGH→ 查看规则 | 内部机构号 | anc..200 | - | - | 该项目实际管理机构(最细粒度)所对应的内部机构号。关联数据项:分支机构信息表-内部机构号。 |
| 5 | JGMC→ 查看规则 | 机构名称 | anc..200 | - | - | 与内部机构号相匹配的内部机构规范全称。关联数据项:分支机构信息表-机构名称。 |
| 6 | WTRLX→ 查看规则 | 委托人类型 | anc..20 | - | - | 按照委托人性质划分的类型。 【取值范围】枚举值更新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 |
| 7 | WTRDWMC→ 查看规则 | 委托人单位名称 | anc..200 | - | - | 签订受托协议或合同文件中所明确的委托人单位名称。 |
| 8 | WTRZJLX→ 查看规则 | 委托人证件类型 | 4!n | - | - | 委托人的证件类型,填报代码。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可为空,其余情况必填。 【取值范围】参照《业务代码表》“证件类型代码”,编号CD000005。 展开全文 ▼ |
| 9 | WTRZJLXZWMC→ 查看规则 | 委托人证件类型中文名称 | anc..50 | - | - | 委托人的证件类型,填报中文描述。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可为空,其余情况必填。 【取值范围】参照《业务代码表》“证件类型代码”,编号CD000005。 展开全文 ▼ |
| 10 | WTRZJHM→ 查看规则 | 委托人证件号码 | anc..100 | - | - | 与证件类型相匹配的证件号码。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可为空,其余情况必填。 |
| 11 | WTRFDDBRXM→ 查看规则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anc..200 | - |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应与工商注册信息上登记的姓名一致。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可为空,其余情况必填。 展开全文 ▼ |
| 12 | STHTBH→ 查看规则 | 受托合同编号 | anc..200 | - | - | 本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所对应受托合同的标识号,应在机构范围内唯一。 |
| 13 | STHTMC→ 查看规则 | 受托合同名称 | anc..200 | - | - | 委托人与保险公司所订立受托协议或合同的名称。 |
| 14 | STHTSXQQ→ 查看规则 | 受托合同生效起期 | 8!n | - | - | 本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所对应受托合同的生效日期。 |
| 15 | STHTSXZQ→ 查看规则 | 受托合同生效止期 | 8!n | - | - | 本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所对应受托合同的终止日期。若部分受托协议或合同文件中未约定终止日期,此处填报预估终止日期或默认值“99990101”,待项目完成后另行更新。 展开全文 ▼ |
| 16 | STFWRS→ 查看规则 | 受托服务人数 | n..26 | - | - | 截至采集日期,该受托协议下保险公司正在服务的人员规模。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填报“-1”。 展开全文 ▼ |
| 17 | CZBZDE→ 查看规则 | 筹资标准(定额) | 21n(4) | - | - | 本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筹资标准,此处指每人每年的定额筹资基金金额(元)。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优先填报受托协议或合同文件中明确的筹资标准,若相关协议或合同文件中未明确标准,填报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或相关国家政策所规定的标准;若两者均无(如部分企业单位仅约定托管基金金额,未约定单人筹资标准),则填报“-1”。
(2)部分项目若根据参与人群类型(居民/职工)、参与人群年龄等因素设置差异化筹资标准,此处填报按照合理方式测算后的人均筹资标准。
(3)若为比例筹资或其他筹资标准,应在“筹资标准说明”中报送有关信息(比例基准及具体比例等),此处如不适用,可填报“-1”。
(4)如委托人调整筹资标准,应更新为截至采集日期的最新标准。
(5)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填报“-1”。 展开全文 ▼ |
| 18 | CZBZSM→ 查看规则 | 筹资标准说明 | anc..500 | - | - | 填报与当前筹资标准相关的说明信息:
(1)对于比例筹资标准,应填报计算所依附的基准信息(如医保缴费基数等)及具体筹资比例,如按照XX的XX%收取;
(2)若定额或比例筹资标准对不同人群设置了差异化筹资安排,应简要说明差异化筹资安排的有关情况;
(3)若合同期内筹资标准发生变化,填报当前最新标准;
(4)其他与筹资标准相关的说明信息。 展开全文 ▼ |
| 19 | TGJJJE→ 查看规则 | 托管基金金额 | 21n(4) | - | - | 填报截至采集日期,该项目托管基金的余额。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填报“-1”。 展开全文 ▼ |
| 20 | TGJJZHKHHMC→ 查看规则 | 托管基金账户开户行名称 | anc..100 | - | - | 人身保险公司为托管基金设立的单独账户所对应开户行的规范名称,应与开户机构工商注册信息所使用的名称保持一致。当“托管基金金额”为“-1”时,如不适用,填报“不适用”。 展开全文 ▼ |
| 21 | TGJJZHHM→ 查看规则 | 托管基金账户号码 | anc..100 | - | - | 人身保险公司为托管基金设立的单独账户所对应的账户号码。当“托管基金金额”为“-1”时,如不适用,填报“不适用”。 |
| 22 | TGJJZHMC→ 查看规则 | 托管基金账户名称 | anc..100 | - | - | 人身保险公司为托管基金设立的单独账户所对应的账户名称。当“托管基金金额”为“-1”时,如不适用,填报“不适用”。 |
| 23 | GLF→ 查看规则 | 管理费 | 21n(4) | - | - | 根据受托协议约定,委托方支付给保险公司的管理费金额。报送截至采集日期,该合同项下累计应收取的管理费金额,可结合管理费计提情况填报。 展开全文 ▼ |
| 24 | GLFSQBZ→ 查看规则 | 管理费收取标准 | anc..500 | - | - | 填报该项目受托协议或相关政策文件中约定的管理费收取标准,说明如下:
(1)定额标准:当该项目管理费按定额标准收取时,填报各年度可收取的管理费金额(元);
(2)比例标准:当该项目管理费以托管基金金额或其他基准的一定比例计算时,填报具体基准及对应比例信息;
(3)其他标准:当该项目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以特定公式或文字表述的方式明确时,填报具体公式及/或相关文字说明。
(4)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填报“未记录”。
(5)若项目期间各年度管理费收取标准存在差异,填报当前最新标准。 展开全文 ▼ |
| 25 | SJBCRC→ 查看规则 | 实际补偿人次 | n..26 | - | - | 填报截至采集日期,该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所实际补偿的总人次。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填报“-1”。 展开全文 ▼ |
| 26 | SJBCJE→ 查看规则 | 实际补偿金额 | 21n(4) | - | - | 填报截至采集日期,该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所实际补偿的总金额。若部分项目在实际补偿过程中涉及评估费用支出(如长期护理项目涉及的失能评估费),则相关评估费用由托管基金承担的部分,应纳入“实际补偿金额”计算。
当“委托人类型”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时,若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填报“-1”。 展开全文 ▼ |
| 27 | GLFJQRQ→ 查看规则 | 管理费结清日期 | 8!n | - | - | 该受托协议最后一笔管理费的结清日期。若截至采集日期,暂时无法确认是否最后一笔管理费或管理费尚未结清,报送“99990101”。
考虑部分项目的管理费结算周期较长,采集此日期用于辅助判断项目终结情况。 展开全文 ▼ |
| 28 | TGJJJQRQ→ 查看规则 | 托管基金结清日期 | 8!n | - | - | 该受托协议托管基金账户的结清日期。当“托管基金金额”非“-1”时,必填。若尚未结清,报送“99990101”。 |
| 29 | XMGLJGSZS→ 查看规则 | 项目管理机构所在省 | anc..50 | - | - | 该项目实际管理机构所对应内部机构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省,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当该机构在中国大陆及其港澳台地区注册时,填报具体省级行政区划的信息;当该机构在其他境外地区注册时,填报“不适用”。 【取值范围】参照《业务代码表》“行政区划代码”,编号CD000013。 展开全文 ▼ |
| 30 | XMGLJGSZDS→ 查看规则 | 项目管理机构所在地市 | anc..50 | - | - | 该项目实际管理机构所对应内部机构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地市,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填报要求如下:
(1)如涉及历史地址信息,按照现有行政区划业务代码映射后报送。
(2)当省级行政区划为直辖市(如北京市)时,本级行政区划填报直辖市的名称。
(3)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河南省济源市、海南省定安县,本级行政区划如不适用,填报“不适用”。
(4)对于港澳台地区,本级行政区划暂时填报“不适用”。
(5)对于除港澳台以外的其他境外地区,填报“不适用”。 【取值范围】参照《业务代码表》“行政区划代码”,编号CD000013。 展开全文 ▼ |
| 31 | XMGLJGSZQX→ 查看规则 | 项目管理机构所在区县 | anc..50 | - | - | 该项目实际管理机构所对应内部机构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区县,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填报要求如下:
(1)如涉及历史地址信息,按照现有行政区划业务代码映射后报送。
(2)对于未下设区县的市,如广东省东莞市、海南省儋州市,本级行政区划如不适用,填报“不适用”。
(3)对于港澳台地区,本级行政区划暂时填报“不适用”。
(4)对于除港澳台以外的其他境外地区,填报“不适用”。 【取值范围】参照《业务代码表》“行政区划代码”,编号CD000013。 展开全文 ▼ |
| 32 | CJRQ→ 查看规则 | 采集日期 | 8!n | - | - | 指该期(批次)数据报送的期末日期,例如:按日采集的表,采集日期应为每日;按月采集的表,采集日期应为月末最后一天;以此类推。如存在特殊报送要求,应以特殊要求的截止日期为采集日期;如为数据重报等情况,应填写重报数据原归属期间的期末日期,而非重报时的日期。 展开全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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