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文部门:人身保险监管司
发文日期:2025年10月29日
公文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金规〔2025〕2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金融监管局,精算师协会,各人身保险公司:
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是保险产品定价、准备金评估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以下简称第四套生命表)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套生命表包括以下四类表:养老类业务表、非养老类业务一表、非养老类业务二表、单一生命体表。
二、保险公司在厘定产品费率时,应当结合第四套生命表和自身经验数据,根据产品的责任特征,按照审慎性原则确定死亡发生率。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自身经验数据的积累、研究与开发,不断提高产品科学定价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保险公司按照精算规定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最低标准时,死亡发生率应当采用第四套生命表。保险公司应当审慎判断产品主要责任,选择适用的发生率表类别,具体如下:
(一)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以生存保障责任为主的,应当采用养老类业务表,其他应当采用非养老类业务二表。
(二)健康保险、定期寿险应当采用非养老类业务一表。
(三)终身寿险以死亡保障责任为主的,应当采用非养老类业务一表,其他应当采用非养老类业务二表。
(四)其他类型产品,应当根据责任特征,选择适用的发生率表。
四、单一生命体表反映被保险人个体死亡发生率经验。保险公司可以借助单一生命体表开展研究,持续提升定价科学性。
五、保险公司使用法定责任准备金计算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和红利时,应当以第四套生命表为基础。
对于本通知实施前已审批或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使用精算规定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计算盈余和红利的,可以以原行业生命表或者第四套生命表为基础,但应当确保计算的公平性,保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
六、保险公司应当切实发挥精算在风险保障与风险计量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在厘定产品费率和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时,应当对死亡发生率与实际经验可能存在的偏离度进行合理评估,并列明偏离度评估区间。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可检视、可计量的回溯机制,优化精算模型,定期开展回溯,及时采取必要的调整改进措施,提高精算的精准性。保险公司回溯发现死亡发生率背离偏离度评估区间的,应当在年度精算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举措,相关报告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产品精算管理的内部决策机制。保险公司对产品费率厘定、准备金评估等负有主体责任。
保险公司存在未基于精算原理和审慎性原则选择适用生命表、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回溯调整、定价风险长期未改善等问题的,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并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八、精算师协会应当持续做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的研究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强化对行业精算师队伍的管理,健全精算师职业道德评价及管理机制,督促精算师持续提升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道德,确保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得到贯彻执行。
九、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保监会关于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108号)》同时废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10月15日
答记者问
问:《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生命表是保险产品定价、准备金评估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工具,基于被保险人历史保单数据编制而成,提供分业务、分年龄、分性别死亡率,反映保险人群的生存和死亡概率分布规律。1996年,我国第一套生命表发布,之后,为及时反映我国人口结构和死亡率变化趋势,人身保险业每10年编制完善一次生命表,分别于2005年和2016年发布第二套和第三套生命表。2025年,精算师协会编制了第四套生命表,此次编制采集了行业近10年全量保单数据,数据样本量全球保险市场第一。经过多轮测算论证,第四套生命表能够客观科学反映行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险人群生存和死亡概率,数据成熟可靠。为推动行业规范使用生命表,更好发挥精算在风险保障与风险计量等方面的关键作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问:《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共九条,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规范人身保险产品费率厘定对生命表的使用。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的责任特征,按照审慎性原则确定死亡发生率。二是规范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对生命表的使用。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精算规定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的最低标准时,审慎判断产品主要责任,选择适用的发生率表类型。三是规范分红保险红利分配对生命表的使用。要求保险公司确保红利计算的公平性,保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四是强化保险公司精算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发挥精算在风险保障与风险计量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产品精算管理的内部决策机制,建立可检视、可计量的回溯机制。五是积极发挥精算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持续做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研究编制工作,健全精算师职业道德评价及管理机制,督促精算师持续提升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道德。
问:《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出台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答:第四套生命表反映的人群风险变化特征,有助于保险公司科学精准设定保险保障责任,提供更加丰富多样、质优价稳的保险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要。《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人身保险业科学规范使用第四套生命表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助于行业持续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科学性,强化风险防控前瞻性、有效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问:《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后,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行业落实《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生命表的应用和检视工作,不断增强数据治理能力,提升保险保障水平。二是严格生命表等各类精算参数监管,强化精算工作人员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引导行业科学运用生命表等基础工具,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助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