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2024版)被保险人表
表中文名 |
数据项名称 |
数据项说明 |
银保信问答补充 |
被保险人表 |
流水号 |
1、保险机构代码+日期(YYYYMMDD)+10位流水,流水号是每天的流水号,每天都是从‘0000000001’开始。其中日期为上报数据时当前的系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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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保险机构代码 |
1、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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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保险机构名称 |
1、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规范全称,应与保险许可证上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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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内部机构号 |
1、该保单承保机构(最细粒度)所对应的内部机构号。关联数据项:分支机构信息表-内部机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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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机构名称 |
1、与内部机构号相匹配的内部机构规范全称。关联数据项:分支机构信息表-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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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保单团个性质 |
1、按个人、集体等特征划分的保单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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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团体保单号 |
1、团体保单合同号,非团单填报000000。关联数据项:团体保单表-团体保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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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个人保单号 |
1、个人保单合同号或团体保单分单号。关联数据项:个人保单表-个人保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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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个单保险险种号码 |
1、该保单下险种在保险公司系统中的唯一标识(注意不是险种编码)。如无,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序号或编号,保证同一保单下不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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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被保人客户编号 |
1、被保人客户在保险公司的唯一标识,需要保险公司提前对客户数据进行合并后报送。关联数据项:个人客户信息表-客户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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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被保险人类型 |
1、区分被保险人为主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的标记。当该保单存在多个被保险人,但被保险人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时,填报“未区分”;当该保单不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填报“主被保险人”。 |
1、对于团单业务存在包含部分附属被保险人的情况,主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类型”报送“主被保险人”。 |
被保险人表 |
与主被保人关系 |
1、当“被保险人类型”非“未区分”时,必填,填报该被保险人与主被保险人的关系。如:该被保险人为主被保人的父母,则填报“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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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主被保人客户号 |
1、当“被保险人类型”非“未区分”时,必填,填报主被保险人的客户编号。关联数据项:个人客户信息表-客户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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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与投保人关系 |
1、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关系。如:该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的父母,则填报“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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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职业 |
1、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性工作的类别。如:机关-机关团体公司行号-内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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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被保险人状态 |
1、描述当前保单下该被保险人是否有效。如团单减人后,报送“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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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保单承保机构所在省 |
1、该保单承保机构所对应内部机构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省,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当该机构在中国大陆及其港澳台地区注册时,填报具体省级行政区划的信息;当该机构在其他境外地区注册时,填报“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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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保单承保机构所在地市 |
1、该保单承保机构所对应内部机构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地市,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填报要求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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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保单承保机构所在区县 |
1、该保单承保机构所对应内部机构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区县,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填报要求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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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表 |
采集日期 |
1、指该期(批次)数据报送的期末日期,例如:按日采集的表,采集日期应为每日;按月采集的表,采集日期应为月末最后一天;以此类推。如存在特殊报送要求,应以特殊要求的截止日期为采集日期;如为数据重报等情况,应填写重报数据原归属期间的期末日期,而非重报时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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