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提高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报表报送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自2022年一季度起实施。
一、关于保险集团并表监管统计报表
1.《表7 保险集团重大内部交易(关联交易)统计表》中的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要填写准确的交易金额。2021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安联控股未按要求填写。
2.《表8 保险集团主要交易对手方及风险敞口统计表》中的集中度交易对手要填写交易对手标准全称,勿使用简写。2021年四季度报送中太平集团、大家集团未按要求填写。
3.《表9 保险集团并表成员公司信息表》,从2022年一季度开始,请各集团统一将集团本级纳入并表成员公司列表。本季度并表主体变化情况统一在附件2《并表主体变化情况表》(见附件模板)中进行汇总说明。不再通过M列说明,不再使用标黄标记。
二、关于附件
自2022年一季度起,各保险集团在报送《保险集团并表监管统计报表》时,至少需上传三个附件。
(一)附件1:《XX集团季度经营情况分析》
该附件包括本集团季度经营情况分析、变动较大指标原因说明、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等内容。
各集团公司应借助同比、环比、占比等分析指标,采用文字、表格、状图等多种形式,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深入分析成员公司经营投资情况,真实、清晰地反映本集团的季度经营情况和变化趋势。对重要指标变动情况进行深入原因分析,尽量避免主监管员进行二次要求补充提供说明。
其中,经营情况应至少包含以下分析内容:
1.集团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2. 各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分析,如寿险、财产险、非保金融业务等;
3. 投资情况分析;
4. 其他维度经营情况分析。
(二)附件2:《XX集团本季度并表主体变化情况表》
自2022年一季度起,并表主体变化情况采用统一的Excel表格式报送,详见附件模板,请各公司严格按照备注要求填写。
(三)附件3:《XX集团房地产投资统计表》(新增)
自2022年一季度起,保险集团按季度统计房地产投资相关情况,填报《XX集团房地产投资统计表》。
三、其他
2021年四个季度的报送过程中,各集团公司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报、漏报、与前期报送数据不一致、解释说明不充分等情况。请各集团公司严格落实双人复核制,提高数据报送质量。我部将持续加强数据审核工作,提高通报频率,并将相关情况与年度监管通报、并表管理评估等监管工作挂钩。
附件:
《XX集团本季度并表主体变化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