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2号: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评估,建立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财产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依法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资产负债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在风险偏好和其他约束条件下,持续对资产和负债相关策略进行制订、执行、监控和完善的过程。
第四条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则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测资产负债管理相关量化指标,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第五条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标准包括基本信息、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四个部分。
第六条 本规则所称基本信息,包括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状况、资产信用状况和负债产品信息。
第七条 本规则所称期限结构匹配,是指保险公司能够维持资产端现金流和负债端现金流在期限结构上的相对匹配,控制和管理期限错配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目标。具体包括传统保险账户沉淀资金匹配、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期限结构匹配。
第八条 本规则所称成本收益匹配,是指保险公司持有资产的收益能够覆盖负债成本,具备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具体包括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的成本收益状况。压力情景旨在反映宏观经济恶化和保险业务经营恶化对公司成本收益状况的影响。
第九条 本规则所称现金流匹配,是指保险公司在中短期内能够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维持公司流动性充足,防范流动性风险。具体包括流动性指标,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和独立账户的中短期现金流状况。压力情景旨在反映签单保费规模下降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的影响。
第十条 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采用百分制。其中,基本信息不计分,期限结构匹配评分所占权重为20%,成本收益匹配评分所占权重为40%,现金流匹配评分所占权重为40%。
第十一条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每季度计算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相关指标,并按照要求编制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报送至银保监会。
第十二条 银保监会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调整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指标的内容、计算口径和计算频率。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
项目 |
评估频率 |
填报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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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表1-1资产配置状况 |
1-1-1.资产规模与偿付能力 |
季度 |
季报 |
1-1-2.资金运用规模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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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资金运用比例监管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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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期限分布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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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风险10日VaR值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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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外汇敞口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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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融资杠杆比例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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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资产信用状况 |
1-2-1.各信用评级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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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存款及同业存单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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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外部评级剩余期限分布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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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状况 |
半年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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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集中度风险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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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负债产品信息 |
1-3-1.准备金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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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业务规划 |
年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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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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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结构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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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结构匹配 |
表2-1沉淀资金匹配(传统保险账户) |
2-1-1.沉淀资金预测 |
年度/季度 |
季报 |
2-1-2.沉淀资金匹配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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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期限结构匹配(投资型和次级债账户) |
2-2.期限结构匹配(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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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收益匹配 |
表3-1成本收益匹配状况 |
3-1-1.公司成本收益情况 |
季度 |
季报 |
3-1-2.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利差状况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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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 |
3-2-1.收益预测 |
年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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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资产配置 |
年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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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利差预测 |
年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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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匹配 |
表4-1现金流测试_普通账户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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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现金流测试_传统保险账户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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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现金流测试_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 |
季度 |
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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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现金流测试_独立账户 |
季度 |
季报 |
附件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填报指引
一、评估目的
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报表用于评估财产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引导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相关风险。
二、评估区间
本填报指引所称年度为日历年度,季度报告测试填报时间为截至报送日前一季度末,年度报告测试填报时间为截至报送日前一年度末。
三、评估频率和填报频率
业务规划、沉淀资金预测中的情景测试、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的评估频率为每年度,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状况评估频率为每半年度,如无特别说明,量化评估报表中其他部分的评估频率为每季度。
所有量化评估报表的填报频率为季度。报告期未进行评估的指标,采用最近一期的评估结果。
四、评估范围
保险公司量化评估应当以母公司口径而不以合并口径为基础。
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资产配置状况、资产信用状况、负债产品信息。
保险公司的期限结构匹配包括传统保险账户的沉淀资金匹配状况,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期限结构匹配状况。
保险公司的成本收益匹配包括基本情景与压力情景下公司投资活动和负债成本的匹配状况。保险公司应当分别评估公司普通账户(普通账户是指由保险公司部分或全部承担投资风险的账户,包括传统保险账户、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等。
)、传统保险账户、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的成本收益匹配状况。
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匹配包括基本情景与压力情景下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匹配状况。保险公司应当分别评估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和独立账户的现金流匹配状况。
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规模不超过公司上季度末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和独立账户资产金额后的总资产1%的,可不单独填报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基本信息和相关评估指标。
五、评估程序
(一)基本信息
保险公司应当在当前资产、负债结构的基础上,填报公司资产配置、资产信用与负债产品的有关信息。
(二)期限结构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选取合理的保费增长率、综合费用率、最终赔付率、综合投资收益率、所得税率、再保分出保费比例、摊回分保费用率等假设,结合压力情景预测传统保险账户未来三年每年末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保费准备金(保费准备金,是指根据财政部有关办法计提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等。)、余额及净资产,从而测算公司传统保险账户的沉淀资金。同时,公司基于传统保险账户投资资产的期限结构以及投资资产流动性状况计算中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沉淀资金的差额,即沉淀资金缺口,从而得到传统保险账户沉淀资金缺口率。
未来三年的资产配置规划和业务规划数据在每年第四季度的报告中进行更新,若尚未经董事会审批的,可采用未经审批的预案数据进行填报,经董事会审批后有调整的,应在年度报告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并在备注中说明。年度报告中的资产配置规划和业务规划应与经董事会批准的一致,之后季度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备注中说明。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中的资产配置规划和业务规划口径应与更新后的内容保持一致。
保险公司应当基于当前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的资产现金流与负债现金流的折现值与修正久期,测算规模调整后的修正久期缺口、资产调整后的期限缺口。
(三)成本收益匹配
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业务和投资业务的实际情况,填报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的成本收益情况。根据公司销售的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情况,逐一填报产品对应的成本收益情况。
为评估公司未来的成本收益状况,保险公司需要建立资产负债模型,预测对成本收益有重要影响的主要财务报表项目。保险公司应在公司当前的资产、负债基础上,合理确定预测假设,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结合公司业务规划、年度资产配置计划、资产战略配置规划等构建评估期间内的资产负债模型。根据以上信息,保险公司可以对基本情景下评估期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预测:
1.资产配置和收益预测
保险公司应基于公司期初投资资产,结合预测期间的资产负债现金流、再投资策略和各大类资产投资收益率假设,预测各时点投资资产相关信息,包括资产分布、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等。未来一年的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收益率假设应与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保持一致。
2.负债规模和成本预测
保险公司应基于公司期初负债情况,结合预测期间的业务规划和资产负债现金流,预测各时点负债相关信息,包括负债规模和负债成本情况等。未来一年的保险业务规模和负债特征应与年度业务规划情况保持一致。年度业务规划可根据当年的市场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压力情景测试的测试情景由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应基于基本情景下的成本收益情况进行压力测试,即压力测试情景不改变原有的资产配置比例和业务规划情况。保险公司在预测压力情景下的未来投资收益时,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不考虑部分投资回报少、发生频率低的项目,不应考虑无法预测的临时行为,如将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项目在无明确交收合约的情况下变现,将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变现等获得资产增值收益;亦不应考虑不可确认的投资收益,如突发性的分红收入、政府税金减免等。在预测压力情景下的投资收益和负债成本时,不应考虑保险公司管理层为改善公司投资收益或负债成本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如对资产配置计划或产品销售计划的调整,压力情景中规定的除外。
(四)现金流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分别测算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独立账户未来四个季度和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未来三年的预测现金流状况与流动性相关指标。
六、填报说明
报告期新开业的保险公司,在填报上季末或上年末数据时,按公司开业时点的数据进行填报。报告期所在日历年度内新开业的保险公司,在填报上年末数据时,按公司成立时点的数据进行填报。
若无特别说明,以下报表均不包括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等由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直接享有全部投资收益的独立账户的资产和负债信息。以下报表中的数据均需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资本金没有单独核算的,不需要分拆填写。
(一)封面
序号 |
项目 |
说明 |
保险公司填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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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险公司名称 |
公司填写 |
2 |
开业日期 |
公司开业日期 |
3 |
报告期末 |
季度或年度末 |
4 |
报送日期 |
实际上报日期 |
5 |
填报部门 |
负责填报的部门 |
6 |
填报责任人 |
牵头部门责任人 |
7 |
填报联系人 |
填报联系人姓名 |
8 |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 |
填报联系人电话、手机 |
9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填报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
(二)资产配置状况
1.资产规模与偿付能力
填报公司会计口径下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以及偿二代口径下的核心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状况。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按照偿二代有关规定填报,季度填报时若无数据更新,可采用上期数。
(1)总资产
总资产是指填报规定期间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期末资产合计。
(2)净资产
净资产是指填报规定期间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
(3)核心资本
核心资本是指填报规定期间内保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偿付能力报告中列示的核心资本。
(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填报规定期间内保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偿付能力报告中列示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填报规定期间内保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偿付能力报告中列示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上年末的数据尚未经审计的,可在季度报表中填报未经审计数据并在备注中说明,年度报告中应填报经审计后的信息。
2.资金运用规模
资金运用余额包括投资资产、贷款及金融衍生工具,不包含独立账户的资产。其中,贷款包括保单质押贷款、向不动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等,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利率互换、外汇衍生品等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金融衍生品;投资资产包括以下四类:
(1)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
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包括境内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和境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
境内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包括库存现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买入返售证券、央行票据、商业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存单、拆出资金、存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清算备付金、存放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的资金等。
境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包括库存现金、银行活期存款、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逆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隔夜拆出、货币市场基金等。
(2)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
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包括境内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和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其中境内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包括传统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投资资产。
传统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包括存款、(准)政府债券、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债券型基金等。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具有银行保本承诺的结构性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等;(准)政府债券包括中央政府债券,省级政府债券和准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和资本补充债券,国务院批准特定机构发行的特别机构债券(如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政府支持机构债、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改财金[2016]1936号)等。);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债券,证券公司债券,保险公司债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和资本补充债券等资本工具,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不包括商业银行可转换债券、保险公司可转换债券等;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不含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
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包括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另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及专项产品等其他产品。
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融资类信托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
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投资资产包括优先股债务融资工具、有保证条款的股权投资计划、有保证条款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保证条款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明确约定最低保证回报;最低保证回报水平不明显低于相应信用等级债券的市场回报率;最低保证回报设定担保机制;合同中约定赎回条款,使合同双方有足够经济动机履行赎回权利或义务。
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包括境外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和境内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发行,以境外金融工具或者其他资产为投资对象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
(3)权益类投资资产
包括境内权益类投资资产和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
境内权益类投资资产包括:上市普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优先股权益融资工具,可转债(含商业银行可转换债券、保险公司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和混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不含保证条款的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权益类信托计划等。
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包括:普通股、证券投资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优先股权益融资工具、可转债、全球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沪港通、深港通股票(包括沪股通、深股通和港股通)和以沪港通、深港通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境内基金属于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其中,以沪港通、深港通等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计入境外其他权益类资产。
其中,境内外可转债的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境内外权益类投资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由直接投资股权和间接投资股权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的行为。
(4)投资性房地产
包括境内外以物权形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以项目公司形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股权,不包括保险公司购置的自用性不动产。
保险公司填报的自用性不动产,包括已经建成和处于在建工程的、以自用为目的办公用房、培训中心、后援中心、灾备中心等,同时包括以建设自用性不动产为目的的土地。
3.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剩余期限分布
根据公司持有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剩余期限情况分别进行填报。其中,保险公司持有的传统固定收益类资产按照存款、(准)政府债券、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分别填报,不考虑债券型基金。
对于含权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根据其特征判断是否行权,再确定剩余期限。对于含权债券,可参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含投资人回售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附息式固定利率债券估值方法》判断是否行权,再确定其剩余期限;对于含权且与利率挂钩的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可根据报告期末的市场远期利率曲线和行权利率比较判断是否行权,再确定其剩余期限。
4.风险10日VaR值
VaR值采用历史模拟法进行计算,评估区间包括过去一年和过去三年。如历史数据不足,可采用指数数据进行替代。VaR值定义损失为正值,样本期间未发生损失,VaR值填“0”。
分别计算境内债券型基金、境内权益资产和境外权益资产的VaR值和VaR值与该类资产账面价值的比。这里所指权益资产包括上市普通股票(不含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上市普通股票)及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缺少历史数据的,境内股票采用该股票所对应的申万一
级行业指数替代,境内基金只追溯到基金成立日。沪港通股票采用上证沪股通指数和上证港股通指数替代,深港通股票采用深港通综合指数替代(只追溯到指数基准日),其他境外股票和存托凭证只追溯到股票发行日,境外基金只追溯到基金成立日。仅计算普通账户,不需要计算到具体的账户,不考虑独立账户。境外资产基于其本币与人民币在报告期末的价格进行折算。
5.外汇敞口
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的账面价值统一按套保后的净值填报。资产和负债应根据其本币与人民币在评估时期的价格进行折算后加总填报其账面价值,折算方法应与经审计财务报告保持一致。外汇敞口计算时不包含港股通资产或负债。仅计算普通账户,不需要计算到具体的账户,不考虑独立账户。
6.融资杠杆比例
融资杠杆包括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等融入资金。具体参见《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的相关规定。
(三)资产信用状况
1.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信用评级
保险公司持有的政府债券(含准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等归为免评级,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险公司应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分别按免评级、AAA级、AA级(包括AA+、AA-)、A级(包括A+、A-)、BBB级(包括BBB+、BBB-)、BBB级以下、及无评级共七类进行填报。
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采用国际主要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可参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中的对照表。对于银行存款按照存款银行主体评级统计,对于没有评级的(准)政府债券,按免评级统计,对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按照发行银行主体评级统计,对于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按照产品评级统计,如果没有评级的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没有评级的净值型保险资管产品按照无评级统计,对于其他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按照债项评级统计,无债项评级的按无评级填报;统计时不包含债券型基金,不考虑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担保和增信情况。
占比是指各类别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中不同评级资产所占比例。
2.存款及同业存单
存款机构分类参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的相关规定;存款机构和同业存单发行机构按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国际信用评级在A级及以上的外资商业银行、其他境内商业银行和境外银行、其他存款机构共五类分别填报;银行存款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
3.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外部评级剩余期限分布
分别填写境内和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外部评级和剩余期限的对应分布情况,不包含债券型基金。
4.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状况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试行<保险资产五级分类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4]82号)中规定的分类标准填报。
5.集中度风险
衡量单一行业、单一资产投资和单一法人主体的集中度风险。只需填报权重占比前五的具体信息。
(1)单一行业集中度计算考虑除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政府债券之外的所有投资资产。保险公司对投资资产使用穿透法计算其行业集中度,确实无法穿透的,按照产品的管理人计算其行业集中度。
单一行业集中度风险的计算方法如下:
wi为投资第i个行业的风险敞口权重;BVi为投资第i个行业的账面价值;
BVi为总体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
HHI为全部行业集中度指数。
境内投资资产行业分类采用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一级行业分类。境外投资资产行业分类采用国际行业分类标准(GICS)一级行业分类或符合国际行业分类标准的一级行业分类。投资资产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的,公司可根据相应分类标准判断其行业归属。计算行业集中度时,将境内投资资产行业与境外投资资产行业按照独立的不同行业进行计算,不考虑对应关系。如果单一行业交易对手不足五个,“行业名称”填报“不适用”,风险敞口和风险敞口权重填“0”。
(2)单一资产投资是指投资大类资产中的单一具体投资品种,如某只股票、某只债券、某项股权、某项债权、某笔信托计划等投资,并非指某一投资类别资产。对于分期发行的,投资单一资产的账面余额为各分期投资余额合计;对于多地上市的,投资单一资产的账面余额为各地上市普通股票投资余额合计。投资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境内的(准)政府债券、银行存款,以自有资金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购置自用性不动产,以及集团内购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除外。
重大股权投资是指对拟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或者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实施控制的投资行为。控制是指对被投资企业拥有绝对控股权、相对控股权或者能实质性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情形。
(3)单一法人主体是指保险公司进行投资而与其形成直接债权或直接股权关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一融资主体,不包括通过金融产品投资而与其形成的间接债权或间接股权关系的单一融资主体,也不包括该金融产品的管理人。投资境内的(准)政府债券和以自有资金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等除外。
(四)负债产品信息
1.准备金
填报公司在报告期末会计口径下各产品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及保费准备金信息,其中: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保费准备金为按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一定比例计提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以及按照住宅地震保险保费收入一定比例计提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等。
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保险保障部分统计进入传统保险账户。
2.业务规划
公司应根据业务规划,填报传统保险账户未来三年规划数据,其中:
自留保费=原保险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
已赚保费=自留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变动额
保费自留比例=自留保费÷原保险保费收入×100%
综合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分保费用支出+承保业务的税金及附加-摊回分保费用)÷自留保费×100%
摊回分保费用比例=摊回分保费用÷分出保费×100%
最终赔付率=事故年度估计最终赔款÷已赚保费×100%
综合赔付率=(赔付支出+分保赔付支出-摊回分保赔款+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额+提取保费准备金)÷已赚保费×100%,赔付支出包括直接理赔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
综合成本=赔付支出+分保赔付支出-摊回分保赔款+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额+提取保费准备金+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承保业务的税金及附加+分保费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
综合成本率=综合成本÷已赚保费×100%
综合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投资损益+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的税金及附加−利息支出
综合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所得税费用率=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100%
3.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占比是指报告期末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占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和独立账户资产金额的总资产的比例。
4.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结构
产品期限是指合同条款约定的产品期限;预定收益率是填报报告期末的预定收益率。
(五)沉淀资金匹配(传统保险账户)
1.沉淀资金预测
沉淀资金是保险公司基于传统保险产品滚动投保的特性,在账户日常资金流动过程中留存的、数量相对稳定的资金,一般为中短期之内不需要用于保险业务日常经营活动支付的资金。沉淀资金计算方法如下:
沉淀资金=Min{情景法下沉淀资金,系数法下沉淀资金}
情景法下沉淀资金
系数法下沉淀资金
参数说明:
NPR0、NOCR0、AICR0、NA0分别表示报告期末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保费准备金余额和净资产;
Pij表示变化幅度i下未来第j年度的保费收入,j=1,2,3;
NPRij表示变化幅度i下未来第j年末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j=1,2,3;
NOCRij表示变化幅度i下未来第j年末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j=1,2,3;
AICRij表示变化幅度i下未来第j年末的保费准备金余额,j=1,2,3;
NAij表示变化幅度i下未来第j年末的净资产,j=1,2,3;
P0表示报告期末过去12个月的原保险保费收入;
PRR0为报告期末过去12个月的保费自留比例,PRR0=报告期末过去12个月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报告期末过去12个月的原保险保费收入×100%;
CCR0为报告期末过去12个月的综合费用率,CCR0=报告期末过去12个月的(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分保费用支出+承保业务的税金及附加-摊回分保费用)÷报告期末过去12个月的自留保费×100%;
α是留存资金系数,取值0.75。银保监会可根据行业发展变化情况对留存资金系数取值进行调整。
情景法下沉淀资金预测频率为年度,若年中业务规划发生调整,保险公司可对沉淀资金预测进行相应调整。基本情景设定基于公司未来三年业务规划数据。
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最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变化幅度”为未来三年每年相对该年基本情景的绝对变化值,例如:未来三年基本情景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0%、8%、5%,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变化幅度为-5%,那么变化后的未来三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分别为5%、3%、0%。
保险公司应预测未来三年各年末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保费准备金余额和净资产。当保险公司自身的数据不充分时,精算人员可以采用行业数据;当行业数据同样缺乏时,精算人员有必要采用一定程度的职业判断,职业判断应当审慎、稳健,密切结合定价、承保、理赔、再保等方面的经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保费准备金余额和净资产填报对于关键因素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最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发生变动时,在相应“变化幅度”下未来三年内触及的最低值。
2.沉淀资金匹配
沉淀资金匹配的评估频率为每季度,评估指标为沉淀资金缺口率。
沉淀资金缺口率=(中长期资产-沉淀资金)÷沉淀资金×100%
中长期资产包括境内剩余期限三年期以上的存款、(准)政府债券、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投资资产;境内权益类投资资产中的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和混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不含保证条款的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权益类信托计划,其他境内权益类投资资产;境外剩余期限三年期以上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中的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其他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自用性不动产等。
(六)期限结构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要求,分别填报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的期限结构匹配情况。
1.资产现金流
计算折现值(PV)的资产包括可计算现金流的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买入返售证券、央行票据、商业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存单等)和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不含债券型基金和不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另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对于不含权的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根据其票面利率和面值计算现金流;对于含权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根据其特征判断是否行权,再计算现金流。对于含权债券,可参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含投资人回售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附息式固定利率债券估值方法》判断是否行权,再计算现金流;对于含权且与利率挂钩的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可根据以报告期末的市场远期利率曲线和行权利率比较判断是否行权,再计算现金流。
2.负债现金流
负债现金流包括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的负债现金流流出,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资本补充债券、境外发行债券、优先股债务融资工具产生的现金流流出和卖出回购业务等产生的现金流流出。其中,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的负债现金流流出为根据保险合同对保单持有人承诺的保证利益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
3.资产现金流修正久期
(1)对不处于最后计息周期的附息式固定利率投资资产(计息周期规则的情况,以起息日计算为例)
(2)对不处于最后计息周期的附息式固定利率投资资产(计息周期不规则的情况)
(3)对处于最后计息周期的附息式固定利率投资资产、贴现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投资资产
参数说明:
Durmod为估价修正久期;PV为资产现金流的折现值;y为报告期末到期收益率;
C为票面利率;
f为年付息次数;
mi为第i个的计息周期期初的剩余本金额;
Mi为第i个的计息周期期末的偿付的本金额;
TSi为第i个的计息周期的实际天数;
TYi为第i个的计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n为剩余付息次数;
ti为第i次现金流距离报告期末的时间长度;
d为报告期末至到期日的实际天数;
TY为报告期末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M为投资资产本金额。
对于附息式浮动利率债券的资产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根据其利率浮动的特征,采用附息式固定利率投资资产的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或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中债价格指标产品久期基本计算方法》中对估价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
计算标准债券时,PV为报告期末该债券的市场价格。对于无活跃市场价格的标准债券,选取该债券外部评级对应的市场收益率曲线折现计算,有条件的公司建议采用中债市场隐含评级曲线。对于非标准固定收益类资产、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投资资产,折现率需考虑流动性溢价调整,计算该资产在发行日与对应评级的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利差作为流动性溢价,在报告期末用对应评级的市场收益率曲线加初始的流动性溢价作为计算PV的折现率。当资产无评级时,计算资产在发行日与无风险收益率曲线的利差作为包含流动性溢价和信用溢价的综合价差,在报告期末用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与综合价差构成的新收益率曲线作为计算PV的折现率。定期存款类资产的计算方法与无评级资产计算方法一致。
各类账户资产修正久期的合并方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若有更改,须在备注中说明具体原因。
4.负债现金流修正久期
(1)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负债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Durmod为负债修正久期;
CFi为第i个周期期末的负债现金流;
yi为第i个周期的中国国债即期收益率加溢价调整,溢价为30bps;
ti为第i次现金流距离
报告期末的时间长度,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时点进行计算;
PV为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负债现金流的折现值。
(2)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资本补充债、境外发行债券、优先股债务融资工具的负债修正久期计算参照资产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
(3)卖出回购业务现金流流出的修正久期可以按照公司的卖出回购业务的平均剩余期限进行估算,折现值填报采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及其应付利息之和。期限短于两个月的卖出回购业务可不进行评估。
5.账户合计修正久期计算
(1)账户合计资产现金流修正久期
其中:i账户包括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
(2)账户合计负债现金流修正久期
其中:i账户包括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
6.规模调整后的修正久期缺口计算
参数说明:
GapAdjusted为规模调整后的修正久期缺口;
DurA为资产现金流修正久期;
PVA为资产现金流的折现值;
Durout为负债现金流流出修正久期;
PVout为负债现金流流出的折现值。
7.资产调整后的期限缺口计算
参数说明:
GapT为资产调整后的期限缺口;
DurA为资产现金流修正久期;
PVA为资产现金流的折现值;
LTI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DurLTI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期限,取值12年;
RE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DurRE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期限,取值25年;
Durout为负债现金流流出修正久期。
(七)成本收益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要求,分别填报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的报告期末成本收益匹配情况和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情况。公司发行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的,需单独填写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
保险公司的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的测试期间为自评估期末起未来一年,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年度评估,季度填报。测试资产包括评估期末的存量资产在测试期间内未来一年末的剩余存量资产,以及预测的新业务或资产到期等因素导致净现金流变化而增加或减少的资产。
测试资产至少包括以下类别: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境内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境内权益类资产(应分为上市普通股票和基金、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境内权益投资)、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保险公司根据资产的具体风险特征有更细致分类的,可以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对资产类别进一步细分。
1.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占比
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占比是指公司普通账户及各大类账户“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账面价值”占所对应的资金运用净额账面价值的比例。
2.会计投资收益率及年化会计投资收益率
会计投资收益率不考虑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会计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投资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税金及附加−利息支出)÷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年化会计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投资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税金及附加−利息支出+该会计年度未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收入−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支出)÷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其中:
(1)投资收益是指年初至报告期末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资产处置价差、股息红利收入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应包括在投资收益中;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金融衍生工具年初至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变动;
(3)其他投资损益包括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投融资活动汇兑损益、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长期股权投资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等;
(4)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年初至报告期末确认的投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5)利息支出指保险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的融资活动所支付的利息,不包括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所支付的利息。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所支付的利息作为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的负债成本评估;
(6)该会计年度未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利息收入的计算方法,采用如下公式进行估算;
该会计年度未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账面价值×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报告期末至年度末剩余季度÷4;
允许采用更精确的方法,如逐资产计算“该会计年度未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利息收入”
(7)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收入包括预计报告期末至年度末的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等;
(8)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支出包括预计报告期末至年度末的融资活动利息支出,不包括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预计利息支出;
(9)以上均需要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的影响;
(10)资金运用平均净额为年初至报告期末资金运用净额的月算术平均值,采用净价口径;其中,
资金运用净额=资金运用余额-卖出回购证券
允许选择更精确的平均资金占用计算方式,如按天加权平均。
3.综合投资收益率及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计算
综合投资收益率应考虑可供出售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综合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投资损益+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的税金及附加−利息支出
综合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该会计年度未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收入−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支出)÷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其中,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指本年发生额;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公司,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替代“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4.风险调整后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计算
参数说明:
RAROI为风险调整后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ROI为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
MCM为报告期末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仅含投资业务相关部分);
MCC为报告期末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仅含投资业务相关部分),即与资金运用业务相关的报告期末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不包括应收分保款项、应收保费、其他应收及预付款项、对外提供债务担保等非资金运用业务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风险调整后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评估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承担的资金运用风险的大小,仅包括与资金运用相关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ρ为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与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的相关系数,ρ=0.25;
NUIF为资金运用平均净额。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的计算规则应与偿二代季度报告保持一致。计算分账户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最低资本时,不考虑各账户之间的风险分散效应。
5.“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
(1)各账户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
其中:第i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为现金流折现值等于该投资资产账面价值时的年化折现率,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BV为报告期末该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
CFt为报告期末的该投资资产在未来t时刻的票息和到期现金流;
YTM为该投资资产的到期收益率。
(2)普通账户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
其中:k账户包括传统保险账户、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
6.负债账面价值
传统保险账户的负债账面价值是指传统保险账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及保费准备金余额;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的负债账面价值是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未偿余额;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的负债账面价值是应付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余额。
7.负债资金成本率
(1)传统保险产品的负债资金成本率=(综合成本-已赚保费)÷(传统保险账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保费准备金余额+净资产)×100%
综合成本和已赚保费为报告期末以前12个月内的综合成本和已赚保费。
(2)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负债资金成本率为保险公司发行的各期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按成本加权的利率。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资产指标中评估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所募集的资金进行资金运用所产生的收益,负债指标评估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资金成本。
(3)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负债资金成本率计算方法如下:
负债资金成本率=预定收益率+直接费用率+间接费用率。
(4)普通账户负债资金成本率
普通账户负债资金成本率=[传统保险账户负债资金成本率×(传统保险账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保费准备金余额+净资产)+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负债资金成本率×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未偿余额+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负债资金成本率×应付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账面价值]÷(传统保险账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净额+传统保险账户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传统保险账户保费准备金余额+净资产+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未偿余额+应付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账面价值)×100%
8.普通账户及各大类账户成本收益利差的计算
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负债资金成本率
风险调整后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风险调整后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负债资金成本率
规模调整后的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占比×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负债资金成本率
9.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利差状况
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可以拆分到对应投资资产的,填列对应资产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无法拆分的可填列所在账户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应填列所有的仍在存续期内的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
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负债资金成本率
10.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
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基本情景预测假设应根据历史经验和对未来趋势的判断,并与公司经营规划一致。新业务假设应与公司业务规划一致。费用假设应与公司业务规划和财务预算一致。再保险假设应符合公司再保险管理策略。投资假设应与公司资产战略配置规划保持一致。对股东的股利分配假设应符合公司的股利政策的实际经验。
压力情景测试的压力情景由银保监会发布。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的评估指标为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
11.综合投资收益率(未来一个年度)
综合投资收益率(未来一个年度)=预测未来第一年度末综合投资收益÷预测未来第一年度末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其中,“预测未来第一年度末资金运用平均净额”是指相应资产在未来第一年度末的预测资金运用平均净额。
其中,在计算公司普通账户资金运用净额及各大类资产的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时,不应考虑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所支付的利息;在计算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的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及负债成本率时,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所支付的利息在负债资金成本率中进行考虑。
(八)现金流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分别测试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和独立账户的现金流状况。
保险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和独立账户现金流匹配的测试期间为自报告期末起未来一年,公司应当以季度为单位,将测试期间划分为报告期末后第一个季度至报告期末后第四个季度。
保险公司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测试期间为自报告期末起未来三年,其中,预测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流时,公司应当以季度为单位,将测试期间划分为报告期末后第一个季度至报告期末后第四个季度;预测未来第二个年度(剩余季度)的现金流时,公司应当将剩余季度合并计算;预测第三个年度的现金流时,公司应当以年度为单位。
1.现金流测试
现金流测试衡量保险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净现金流的变化情况,以及净现金流的变化对公司存量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影响,当存量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不能弥补流动性缺口时,进一步考虑变现高流动性资产直至变现中低流动性资产,逐级检验流动性缺口状况。
(1)基本情景预测
基本情景是指保险公司在考虑现有业务和未来新业务的情况下的最优估计假设情景。保险公司预测未来现金流时,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新业务假设、费用假设、再保险假设、投资策略假设,以及投资收益率、赔付率、退保率、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等假设的估计应当基于公司当前对未来的最优估计,与公司经营规划一致,并根据现金流压力测试目的进行必要的调整。新业务假设应与公司业务规划一致。费用假设应与公司业务规划和财务预算一致。再保险假设应符合公司再保险管理策略。投资假设应与公司战略资产配置规划保持一致。对股东的股利分配假设应符合公司的股利政策的实际经验。
保险公司应当合理运用会计和精算估计,结合公司业务规划等信息,根据基本情景假设分别预测经营活动现金流、投资活动现金流、筹资活动现金流。
a.经营活动现金流预测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包括收到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以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新业务假设等预测收到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根据当前再保险业务条款,结合精算假设预测再保业务的摊回赔款、摊回费用、分保手续费等现金流入;根据产品特征、新业务假设等预测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合理预测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包括支付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赔付率假设等信息预测支付赔付款项的现金;根据公司业务规划中的费用预算和各项精算假设等,合理预测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结合费用预算合理预测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b.投资活动现金流预测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以及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不考虑出售资产收到的现金,也不考虑属于其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的资产到期收到的现金。其中,报告期末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应计利息应在未来第1季度的利息收入中予以扣除。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不考虑投资支付的现金。
c.筹资活动现金流预测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卖出回购证券收到的现金、拆入资金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明确的募资计划、债务发行计划、融资策略和计划、市场环境等预测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的现金,卖出回购证券到期支付的现金,偿还拆入资金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债务到期时间、股利分配政策等预测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如,根据债务到期时间预测偿还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根据分红政策预测分配股利的现金等。
为合理呈现流动性风险水平,保险公司在预测筹资活动现金流时,只应考虑已履行完决策及相关监管审批程序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明确安排的筹资活动现金流。
d.其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
“其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为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如央行票据、商业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等。
e.资产规模预测
保险公司应根据报告期末资产配置情况和未来资产到期情况等,预测测试期间末公司的高流动性资产规模和中低流动性资产规模的账面价值,不考虑资产出售和投资行为。
f.资产变现
当预测期间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余额首次为负值时,保险公司应当一次性变现全部高流动性资产和全部中低流动性资产,计算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和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
高流动性资产和中低流动性资产应在预测规模的基础上,考虑金融衍生工具的对冲后参照以下系数予以变现,已作为质押(包括显性和隐性)、抵押或信用增级工具的资产不可变现。
资产归类 |
资产类别 |
变现系数 |
高流动性资产 |
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中央政府债 |
95% |
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省级政府债、准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和资本补充债券、国务院批准特定机构发行的特别机构债券、AAA级的金融企业(公司)债;定期存款、协议存款 |
90% |
|
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AAA级的非金融企业(公司)债; 债券型基金 |
85% |
|
上市普通股票(不含举牌及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可转债、优先股 |
80% |
|
中低流动性资产 |
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国债 |
95% |
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省级政府债、准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和资本补充债券、国务院批准特定机构发行的特别机构债券、AAA级的金融企业(公司)债 |
90% |
|
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的AAA级的非金融企业(公司)债 |
85% |
|
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权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75% |
|
其他投资资产 |
60% |
g.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
从预测期间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首次出现负值起,由于假设高流动性资产一次性全部变现,下一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等于当期的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加下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债务利息。
当以前各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0时:
本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本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
当预测期间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首次出现负值时:
本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本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
以后各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上一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债务利息
h.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
从预测期间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首次出现负值起,由于假设中低流动性资产也一次性全部变现,下一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等于当期的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加下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再减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债务利息。
当以前各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0时:
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
当预测期间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首次出现负值时:
本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本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
以后各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上一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债务利息
(2)压力情景预测
银保监会根据行业情况确定统一的压力情景,以反映行业可能面对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情景的测试程序应当与基本情景的测试程序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在基本情景的测试基础上,根据压力情景调整相应参数,以预测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状况。压力情景现金流测试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a.经营活动现金流预测。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压力情景预测保费收入、赔款、给付、退保、费用等各项现金流。
b.投资活动现金流预测。保险公司预测压力情景下的投资活动现金流时,不考虑出售资产的现金流入和投资支付的现金,也不考虑属于其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的资产到期收到的现金。
c.筹资活动现金流预测。保险公司预测筹资活动现金流时,不考虑以下现金流:预计通过股东增资、发行次级债以及其他资本工具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入;公司通过正回购、拆入资金等可从市场中融入的现金流入。
d.资产变现。在压力情景下,保险公司高流动性资产和中低流动性资产的变现系数与基本情景保持一致。
2.现金获取能力及流动性指标
保险公司应当计算公司普通账户的未来四个季度每百元保费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流动性比例。
(1)未来四个季度每百元保费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未来四个季度每百元保费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保险公司基本情景下未来四个季度与每百元保费对应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的情况,主要衡量保险公司现金获取能力。
未来四个季度每百元保费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未来四个季度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之和÷未来四个季度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之和×100
(2)流动性比例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上季末总资产×100%
流动性资产的范围参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的相关规定。上季末总资产应当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和独立账户资产金额。
附件3: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压力情景
一、成本收益匹配
(一)压力情景一
预测期间末,相关情景假设在基本情景中同时发生以
下情况:无风险利率曲线上浮50bps;权益类资产下跌15%;利差扩大100bps;投资性房地产价格下跌20%;认可资产
的信用评级低于AA级或无评级的项目中,假设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前三大的交易对手发生违约,产生相当于其对应资产账面价值30%的损失。
(二)压力情景二
保费增长率:开业满三年的公司为基本情景的130%,开业未满三年的公司为基本情景的150%。
赔付率和费用率:开业满三年的公司分别为基本情景的106%,开业未满三年的公司分别为基本情景的110%。
二、现金流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分别测试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账户和独立账户的现金流状况,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以下不利情景进行压力测试:签单保费较去年同期下降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