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我会决定自2004年8月2日起对系统进行测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安排
测试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安排为2004年8月2日至8月2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各公司的对接工作进行验收,对报送的统计数据校验关系进行审核;第二阶段时间安排为2004年8月23日至8月31日,这一阶段进行全国范围的模拟报送测试。
二、测试前准备工作
(一) 各公司应根据《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对接标准》(保监发[2004]48号,以下简称“对接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对接系统开发工作。
(二) 各公司应于2004年8月10日前完成网络建设,确保第二阶段联测联调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 测试数据准备:
1、测试数据采用公司实际的业务、财务数据。第一阶段测试数据为两个报告期数据,即2004年5月的月报数据和6月的半年报数据;第二阶段测试数据为2004年7月快报及月报数据。
2、各公司应根据《保险统计指标校验关系》(保监发[2004] 86号)中的校验关系制作统计数据,标记为总分校验的科目还应符合总分校验关系要求。
3、采用xml格式报送数据的公司,应确保xml文件完全符合“对接标准”中xml附例的格式规范;采用手工报送的公司,第一阶段测试时,应将报送数据做成EXCEL文件报送我会进行审核。EXCEL文件中第一列为科目代码,第二列为科目值,第三列为科目中文名。请注明该EXCEL文件的时间、报送频度和数据机构等信息。一个EXCEL文件包含且仅包含一个数据机构完整的科目数据。
三、测试内容
(一) 第一阶段测试内容主要是对公司xml格式、科目间校验、总分校验关系进行审核。目的在于能将对接的大部分问题放在该阶段解决,以降低联测联调时的差错率和重报率。
(二) 第二阶段测试内容是全流程测试,具体包括用户登录、用户管理、数据文件报送、其他文件报送、手工输入、提交校验、错误反馈、数据修改、数据重报、指标计算、报表生成等。
四、测试要求
(一) 各公司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认真做好测试工作。
(二) 系统对接和网络建设责任人、联系人在测试期间应坚守岗位,切实承担起管理、沟通、协调、反馈工作。测试期间公司应配备相应的技术和业务人员,并及时解决测试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测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 各公司应于8月2日之前将2004年5月的月报、6月的半年报数据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报送。数据文件较大的,应报送数据光盘。
(四) 已完成对接工作的公司,应尽早将制作完成的xml或xls格式的统计数据报送我会统计信息部,我会将尽早进行校验关系比对,并协助公司纠错,确保按时完成上线任务。
(五) 测试过程中,各公司系统对接和网络建设责任人、联系人应注意及时接收电子邮件,并按要求确认或回复。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