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分保费收入(损益)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6〕127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分保费收入(损益)是指境内与境外划分以再保险合同分出公司所在地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作为划分标准
问:机动车辆保险(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机动车辆保险(会计年度)是指本指标体系中,按照车险主、附险及其性质将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损险、车损险附加险、交强险、商业三责险、商业三责险附加险等五类。除车损险、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外,以主险形式承保的其他险种按保险责任性质分别统计到相应的附加险中。
问:车损险(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车损险(会计年度)是指指保险公司开办的车辆损失类主险,不包括盗抢险等险别(即使盗抢险为主险)。
问:商业三责险(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商业三责险(会计年度)是指指保险公司开办的商业性三责险,该险种为主险。
问:车损险附加险(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车损险附加险(会计年度)是指指只有在承保车损险后,才能附加承保的、与车辆本身损失有关的所有附加险,如车身划痕险、玻璃破碎险、盗抢险(无论是否为主险)、自燃险等。
问:商业三责险附加险(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商业三责险附加险(会计年度)是指指只有在承保商业三责险后,才能附加承保的所有责任险类附加险,如车上人员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等。
问:承保辆数(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承保辆数(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承保的机动车辆的数量。本指标统计起保生效后的保单所承保的机动车数量,本会计年度或其他会计年度起保生效后的机动车辆如在本会计年度内发生退保,则应从本会计年度内的承保辆数中予以扣减。
问:承保辆数-其中:短期险(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承保辆数-其中:短期险(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承保的投保短期交强险的机动车辆数量。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之一时,可以投保短期交强险:(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已决赔付件数(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已决赔付件数(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结案的赔案数量,包括已结案已付款和已结案未付款的赔案数量。
问:未决赔付件数(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未决赔付件数(会计年度)是指指报告期末尚未做结案处理的赔案数量。
问:报案件数(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报案件数(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已报告的有效赔案数量,不包括注销赔案数量。
问:立案件数(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立案件数(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做立案处理的有效赔案数量,不包括立案后撤销的赔案数量。
问:已决赔款(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已决赔款(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已立案且做结案处理的赔案的累计赔偿金额,含已结案未付款的赔案的累计赔偿金额。
问:无责已决赔款(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无责已决赔款(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无责部分已决赔案的累计赔偿金额。
问:未决赔款(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未决赔款(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未决赔案的估损金额之和,包括已报案已立案赔案和已报案未立案赔案的估损金额。其中,已报案已立案赔案按照逐案估损法确认估损金额,已报案未立案赔案按照案均法确认估损金额。
问:无责未决赔款(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无责未决赔款(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无责部分未决赔案的累计估损金额。估损方法与“未决赔款”的估损方法相同。
问:死亡伤残(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死亡伤残(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累计赔偿的死亡伤残金额。
问:医疗费用(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医疗费用(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累计赔偿的医疗费用金额,包括抢救费用。
问:垫付金额(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垫付金额(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如下三种情形之一时,累计垫支的抢救费用金额: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本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向致害人依法追回的、保险公司已垫付的金额,在“追偿款收入-其中:垫付金额”指标反映,不冲减垫付金额。
问:财产损失(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财产损失(会计年度)是指指在会计年度内,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累计赔偿财产损失的金额。
问:垫付赔案数量(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垫付赔案数量(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三种需垫付的情形时,累计的垫付赔案笔数。
问:追偿款收入-其中:垫付金额(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追偿款收入-其中:垫付金额(会计年度)是指指本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向致害人实际追回的垫付金额。
问:预付赔款(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预付赔款(会计年度)是指指报告期末对未决赔案所预先支付的赔款,本指标按报告期末的余额数填报。
问:手续费支出(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手续费支出(会计年度)是指本指标包括手续费支出和佣金支出。统计本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支付给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的手续费和佣金。各保险公司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或者按照保费收入或赔款支出的占比进行分摊。
问:营业费用(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营业费用(会计年度)是指本指标统计本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除手续费、佣金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各保险公司应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或者按照保费收入或赔款支出的占比进行分摊。
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会计年度)是指自2007年1月1日起,均应按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保监发【2005】10号)的规定提取。交强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自开办之日起,按照保监会交强险财务核算办法相关规定提取。
问:长期责任准备金(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长期责任准备金(会计年度)是指自2007年1月1日起,均应按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保监发【2005】10号)的规定提取。交强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自开办之日起,按照保监会交强险财务核算办法相关规定提取。
问:未决赔款准备金(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未决赔款准备金(会计年度)是指自2007年1月1日起,均应按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保监发【2005】10号)的规定提取。交强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自开办之日起,按照保监会交强险财务核算办法相关规定提取。
问:专属费用(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专属费用(会计年度)是指按照保监会交强险财务核算办法相关规定统计。
问:分摊的共同费用(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分摊的共同费用(会计年度)是指按照保监会交强险财务核算办法相关规定统计。
问:分摊的投资收益(会计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分摊的投资收益(会计年度)是指按照保监会交强险财务核算办法相关规定统计。
问:保单年度(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保单年度(保单年度)是指自一会计年度1月1日零时起,至在这一会计年度起保的所有保单项下的赔偿责任全部终了时止为一保单年度,最长不超过36个月。超过36个月仍未结案的相关案件数据不再审报。
问:承保辆数(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承保辆数(保单年度)是指指本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累计承保的机动车的数量。说明:1、需扣除注销和退保保单承保的辆数;2、除此之外其余批改,均不扣减承保数量。例如:2009年1月10日退保一笔2008年12月20日起保保单,在报送2009年2月的月报中,按保单年度口径统计,应扣减2008年保单年度的承保数量,即在“承保数量-交强险-上年”中扣减。
问:承保辆数-其中:短期险(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承保辆数-其中:短期险(保单年度)是指指本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承保的投保短期交强险的机动车数量。短期交强险按照《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形:(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责任限额(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责任限额(保单年度)是指指本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累计承担的保险责任限额;保单责任限额为保险公司承担每次事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注销和退保保单需扣减责任限额,其余批改均不扣减责任限额。
问:签单保费(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签单保费(保单年度)是指指本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累计收取的保险费金额,按起保日统计。计算保费时需加批增保费、减批减保费、减注销保费、减退保保费。本指标解释中的退保仅指由下列原因产生的退保: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4、被保险车辆重复投保强制保险的。
问:已赚保费(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已赚保费(保单年度)是指指本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承保保单的责任已了部分的保费,是以签单保费为基础用保险期限法计提的,已赚保费=(已满期天数/365)*签单保费。对于短期险的已赚保费计算办法为:(已满期天数/短期险有效天数)*签单保费
问:报案件数(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报案件数(保单年度)是指指本保单年度内已报告的有效案件数量,包括已报案未立案保单数量,不包括注销案件数量。
问:立案件数(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立案件数(保单年度)是指指本保单年度内已做立案处理的有效案件数量,不包括撤销案件数量。
问:已决赔案(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已决赔案(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已立案且做结案处理的案件,含业务已结案但财务未支付赔款的案件。
问:未决赔案(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未决赔案(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已报案但尚未做结案处理的案件,包括已报告并已立案的案件和已发生已报告但未立案的案件,不包括IBNR部分。
问:已决赔款(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已决赔款(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已决赔案的累计赔偿金额,含业务已结案但财务未支付赔款的赔案。此处赔款不扣减追偿收入。
问:死亡伤残(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死亡伤残(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根据《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累计赔偿的死亡伤残金额。死亡伤残赔偿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问:医疗费用(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医疗费用(保单年度)是指按指保单年度内,根据《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累计赔偿的医疗费用金额,包括抢救费用。
问:垫付金额(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垫付金额(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在发生《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如下三种情形时,累计垫支的抢救费用金额: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按规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计入。此处不扣减追偿款收入。
问:财产损失(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财产损失(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按照《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累计赔偿财产损失的金额。
问:无责已决赔款(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无责已决赔款(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按照《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无责部分已决赔案的累计赔偿金额。
问:未决赔款(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未决赔款(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未决赔案的估损金额之和,包括已报案已立案案件和已报案未立案案件,其中已报案并已立案案件需逐笔进行估损,已报案未立案案件可采用案均法或逐案法估损。
问:无责未决赔款(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无责未决赔款(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按照《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无责部分未决赔案的累计估损金额。
问:垫付案件数量(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垫付案件数量(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在发生《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三种需垫付的情形时,累计的垫付案件笔数。
问:预付未决赔款(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预付未决赔款(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赔案尚在未决状态下,预先支付的赔款,指有现金支出时的赔款。
问:垫付金追偿款(保单年度)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统信〔2006〕63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垫付金追偿款(保单年度)是指指保单年度内保险公司实际追回的垫付金额。
问:已决赔付人次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已决赔付人次是指指在统计期内已立案且已结案的赔付人次,包括已结案已付款人次和已结案未付款人次。
问:未决赔付人次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未决赔付人次是指指统计期末已报案但尚未结案的赔案中未赔付的人次。
问:已决给付金额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已决给付金额是指指长期保险在统计期内已立案且已结案或按照约定应给付保险金的累计金额,包括已付和应付未付的累计给付金额。
问:未决给付金额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未决给付金额是指指长期保险在统计期末已报案但尚未结案的赔案的累计估赔金额,包括已立案赔案和已报案未立案赔案的累计估赔金额。
问:开办市县数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开办市县数是指指统计期末保险公司参与管理的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的县、县级市、地级市的市辖区以及直辖市的市辖区数量。
问:委托管理件数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委托管理件数是指指保险公司承担委托管理责任的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件数。
问:应参保人数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应参保人数是指指保险公司参与管理的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的人口数,包括实际参保的和符合参保条件但没有参保的。一般指当地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数,外来流动人口或本地人口在外地的,按当地医疗保障制度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覆盖人口。
问:实际参保人数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实际参保人数是指指统计期末实际参加该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人数。
问:委托管理资金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委托管理资金是指指委托人实际授权保险公司管理支配的资金金额。包括资金划入保险公司账户和资金不划入保险公司账户两种情况。不划入保险公司账户也没有授权保险公司管理支配的资金,不纳入本指标统计。
问:补偿人次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补偿人次是指指在保险公司管理支配资金情况下,统计期间内累计获得补偿的人次。
问:补偿金额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补偿金额是指指在保险公司管理支配资金情况下,统计期间内累计补偿给保障对象的支出金额。
问:理算人次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理算人次是指指保险公司在不管理支配资金情况下,统计期间内承担审核理算工作所对应的累计补偿人次。
问:理算金额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理算金额是指指保险公司在不管理支配资金情况下,统计期间内承担审核理算工作所对应的累计补偿金额。
问:管理费收入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管理费收入是指指保险公司开展委托管理业务取得的业务收入。
问:健康服务合同件数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健康服务合同件数是指指保险公司签发的健康服务合同数量。
问:参加健康服务人数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参加健康服务人数是指指保险公司签发的健康服务合同覆盖人数。
问:健康服务业务收入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健康服务业务收入是指指保险公司开展健康服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
问:健康服务业务支出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发〔2008〕25号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健康服务业务支出是指指保险公司开展健康服务所发生的业务支出。
问:原保险保费收入-意外伤害险-一年期以上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厅发〔2008〕45号 关于印发《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指标》的通知,原保险保费收入-意外伤害险-一年期以上是指指保险期限超过一年或保险期限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意外伤害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问:原保险保费收入-意外伤害险-一年期以上-个人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厅发〔2008〕45号 关于印发《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指标》的通知,原保险保费收入-意外伤害险-一年期以上-个人是指指保险期限超过一年或保险期限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问:原保险保费收入-意外伤害险-一年期以上-团体是什么?
答:根据保监厅发〔2008〕45号 关于印发《新增长期意外险等业务统计指标》的通知,原保险保费收入-意外伤害险-一年期以上-团体是指指保险期限超过一年或保险期限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