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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计划管理情况表

人身保险公司(2024版)年金计划管理情况表

表中文名

数据项名称

数据项说明

银保信问答补充

年金计划管理情况表

流水号

1、保险机构代码+日期(YYYYMMDD)+10位流水,流水号是每天的流水号,每天都是从‘0000000001’开始。其中日期为上报数据时当前的系统日期。

 

年金计划管理情况表

保险机构代码

1、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机构代码,此处填报受托人对应法人的保险机构代码。
2、参照《业务代码表》“保险机构代码”,编号CD000002。

 

年金计划管理情况表

保险机构名称

1、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规范全称,应与保险许可证上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2、参照《业务代码表》“保险机构代码”,编号CD000002。

 

年金计划管理情况表

内部机构号

1、填报该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签署主体(此处指合同中的受托人)所对应的内部机构号。关联数据项:分支机构信息表-内部机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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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1、与内部机构号相匹配的内部机构规范全称。关联数据项:分支机构信息表-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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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计划编码

1、受托机构自行定义的,在机构内部唯一的编码。关联数据项:年金计划信息表-年金计划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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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计划登记号

1、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年金计划登记号。关联数据项:年金计划信息表-年金计划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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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计划名称

1、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年金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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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计划归属

1、根据委托人性质区分的计划归属。
2、枚举值: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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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计划类型

1、按计划管理方式区分的年金计划类型。职业年金默认填写“单一计划”。
2、枚举值:单一计划;集合计划;其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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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合同号

1、受托管理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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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合同生效日期

1、填写受托合同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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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合同终止日期

1、填写受托合同的终止日期,若合同中未约定终止日期或存在自动顺延条款,可暂时报送99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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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合同期限

1、受托合同有效期限。单位年,无期限报送填“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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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单位名称

1、年金计划确认函或合同中的委托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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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证件类型

1、委托人证件类型代码,优先填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2010)。
2、参照《业务代码表》“证件类型代码”,编号CD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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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证件类型中文名称

1、委托人证件类型中文名称。
2、参照《业务代码表》“证件类型代码”,编号CD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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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证件号码

1、填报与证件类型相匹配的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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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1、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应与工商注册的姓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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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所属行业类型

1、当“年金计划归属”为“企业年金”时,必填。填报委托单位所属行业分类对应代码,若涉及多个,填报业务占比最大的行业。
2、参照《业务代码表》“行业类型代码”,编号CD000007。

 

年金计划管理情况表

委托人所属行业类型中文名称

1、当“年金计划归属”为“企业年金”时,必填。填报委托单位所属行业分类对应名称,若涉及多个,填报业务占比最大的行业。
2、参照《业务代码表》“行业类型代码”,编号CD0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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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控股类型代码

1、当“年金计划归属”为“企业年金”时,必填。填报委托单位的企业控股类型,优先填写第3级代码,如“111”。
2、参照《业务代码表》“企业出资人经济成分代码”,编号CD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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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控股类型中文名称

1、当“年金计划归属”为“企业年金”时,必填。填报委托单位的企业控股类型中文名称,优先填写第3级代码名称,如“国有绝对控股”。
2、参照《业务代码表》“企业出资人经济成分代码”,编号CD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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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单位地址

1、委托人的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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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日期

1、填报本期采集日期(含)前,最近一个定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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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计划员工总人数

1、截至上述定价日,该受托合同项下参加计划的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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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缴费金额

1、截至上述定价日,委托人缴纳至该受托合同项下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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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缴费金额

1、截至上述定价日,以首次到账日期为起点推算的一年以内该委托人缴纳至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合计金额。首次到账日与定价日间隔未满一年的,按照上述期间已缴费的金额报送。

1、参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企业年金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15〕104号)中,“首年缴费”的有关口径(首个会计年度已缴纳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缴费金额合计值)报送即可。
2、若“受托合同号”发生变化,则建议以新合同号下的首年缴费金额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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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待遇支付金额

1、截至上述定价日,该受托合同项下年金待遇支付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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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支付人数

1、截至上述定价日,该受托合同项下年金待遇支付的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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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资产余额

1、截至上述定价日,该受托合同项下管理的资产总额。

1、若对于部分计划,采集日期与其之前最近一个定价日相距较远,为更准确地反映月末时点的情况,各公司可选择以月末时点的统计结果为准报送本表数据(即使月末并非相关计划约定的定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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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投资管理资产余额

1、截至上述定价日,该受托合同项下管理资产中自投资产总额,仅包括受托人自主管理投资部分,不包括受托机构同时兼任投资管理人资格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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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所在省

1、受托人内部实际提供该合同受托服务的内部机构所对应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省,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当该机构在中国大陆及其港澳台地区注册时,填报具体省级行政区划的信息;当该机构在其他境外地区注册时,填报“不适用”。
2、参照《业务代码表》“行政区划代码”,编号CD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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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所在地市

1、受托人内部实际提供该合同受托服务的内部机构所对应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地市,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填报要求如下:
1)如涉及历史地址信息,按照现有行政区划业务代码映射后报送。
2)当省级行政区划为直辖市(如北京市)时,本级行政区划填报直辖市的名称。
3)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河南省济源市、海南省定安县,本级行政区划如不适用,填报“不适用”。
4)对于港澳台地区,本级行政区划暂时填报“不适用”。
5)对于除港澳台以外的其他境外地区,填报“不适用”。
2、参照《业务代码表》“行政区划代码”,编号CD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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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所在区县

1、受托人内部实际提供该合同受托服务的内部机构所对应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区县,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填报要求如下:
1)如涉及历史地址信息,按照现有行政区划业务代码映射后报送。
2)对于未下设区县的市,如广东省东莞市、海南省儋州市,本级行政区划如不适用,填报“不适用”。
3)对于港澳台地区,本级行政区划暂时填报“不适用”。
4)对于除港澳台以外的其他境外地区,填报“不适用”。
2、参照《业务代码表》“行政区划代码”,编号CD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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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日期

1、指该期(批次)数据报送的期末日期,例如:按日采集的表,采集日期应为每日;按月采集的表,采集日期应为月末最后一天;以此类推。如存在特殊报送要求,应以特殊要求的截止日期为采集日期;如为数据重报等情况,应填写重报数据原归属期间的期末日期,而非重报时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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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改: 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