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4号: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评估,建立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人身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依法设立的人身保险公司(含健康保险公司和经营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资产负债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在风险偏好和其他约束条件下,持续对资产和负债相关策略进行制订、执行、监控和完善的过程。
第四条 人身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则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测资产负债管理相关量化指标,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第五条 人身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标准包括基本信息、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四个部分。
第六条 本规则所称基本信息,包括人身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状况、资产信用状况和负债产品信息。
第七条 本规则所称期限结构匹配,是指保险公司能够维持资产端现金流和负债端现金流在期限结构上的相对匹配,控制和管理期限错配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公司的长期价值目标。具体包括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和万能保险账户的久期缺口和期限缺口,以及利率风险对冲率和基点价值变动率指标。
第八条 本规则所称成本收益匹配,是指保险公司持有资产的收益能够覆盖负债成本,具备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具体包括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和万能保险账户以及中短存续期业务的成本收益状况。
压力情景旨在反映宏观经济恶化、长期低利率和利率跳升对公司成本收益状况的影响。
第九条 本规则所称现金流匹配,是指保险公司在中短期内能够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维持公司流动性充足,防范流动性风险。具体包括流动性比例,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和独立账户的中短期现金流状况。
压力情景旨在反映签单保费规模下降同时退保率上升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的影响。
第十条 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采用百分制。其中,基本信息不计分,期限结构匹配评分所占权重为30%,成本收益匹配评分所占权重为40%,现金流匹配评分所占权重为30%。
第十一条 人身保险公司应当每季度计算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相关指标,并按照要求编制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报送至银保监会。
第十二条 银保监会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调整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指标的内容、计算口径和计算频率。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2: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填报指引
一、评估目的
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用于评估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引导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相关风险。
二、评估区间
本填报指引所称年度为日历年度,季度报告测试填报时间为截至报送日前一季度末,年度报告测试填报时间为截至报送日前一年度末。
三、评估频率和填报频率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则,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量化评估,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评估,满足要求的公司至少每年年末进行一次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情景四的测试。保险公司还可根据管理需要,增加评估频率。所有量化评估报表的填报频率为季度,报告期未进行评估的指标,采用最近一期的评估结果。
四、评估范围
保险公司量化评估应当以母公司口径而不以合并口径为基础。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资产配置状况、资产信用状况和负债产品信息。
保险公司的期限结构匹配包括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的修正久期、有效久期和关键久期的匹配状况,利率风险对冲率和基点价值变动率情况。
保险公司的成本收益匹配包括基本情景与压力情景下公司投资活动和负债成本的匹配状况。保险公司应当分别评估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的成本收益匹配状况。
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匹配包括基本情景与压力情景下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的匹配状况。保险公司应当分别评估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和独立账户的现金流状况。
五、评估程序
(一)基本信息
保险公司应在公司当前的资产、负债基础上,填报公司资产配置、资产信用与负债产品的有关信息。
(二)期限结构匹配
保险公司应基于当前资产负债情况,合理确定预测假设和再保安排,预测存量资产和存量负债的最优估计现金流。在此基础上,分别计算公司普通账户和各大类账户的修正久期、有效久期、久期缺口及期限缺口,偿付能力准则下的利率风险对冲率,基于关键久期计算规定情景下的基点价值变动,以及基点价值变动率。
(三)成本收益匹配
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业务和投资业务的实际情况,填报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和万能保险账户的成本收益情况。根据公司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情况,逐一填报产品对应的成本收益情况。
为评估公司未来的成本收益状况,保险公司需要建立测试期间内的资产负债模型,预测对成本收益有重要影响的主要财务报表项目。保险公司应在公司当前的资产、负债基础上,合理确定预测假设,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结合公司业务规划、资产战略配置规划等构建测试期间内的资产负债模型。出于稳健审慎的考虑,在成本收益匹配评估中,公司不应考虑未来的再保安排(非寿险业务除外),测试再保前各业务类别的现金流。根据以上信息,保险公司可以对基本情景下测试期间内各年度末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预测:
1.资产配置和收益预测
保险公司应基于公司期初投资资产,结合预测期间的资产负债现金流、再投资策略和各大类资产投资收益率假设,预测各时点投资资产相关信息,包括资产分布、资产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等。未来一年的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收益率假设应与年度资产配置计划保持一致,对于报告期末为非日历年度末的未来一年的投资收益,应根据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投资收益及报告期末至年度末的预测投资收益进行预测,未来二至三年内的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投资收益应与资产战略配置规划保持一致。
未来三年的资产配置规划数据须在每年第四季度的报告中进行更新,若尚未经董事会审批的,可采用未经审批的预案数据进行填报,经董事会审批后有调整的,应在年度报告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并在备注中说明。年度报告中的资产配置规划应与经董事会批准的一致,之后季度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备注中说明。成本收益匹配的资产配置规划口径应与更新后的资产配置规划一致。
2.负债规模和成本预测
保险公司应基于公司期初负债情况,结合预测期间的业务规划和资产负债现金流,预测各时点负债相关信息,包括负债规模和负债成本情况等。未来一年的保险业务规模和负债特征应与年度业务规划情况保持一致,未来二至三年保险业务规模和负债特征应与三年业务规划保持一致。
未来三年的业务规划数据须在每年第四季度的报告中进行更新,若尚未经董事会审批的,可采用未经审批的预案数据进行填报,经董事会审批后有调整的,应在年度报告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并在备注中说明。年度报告中的业务规划应与经董事会批准的一致,之后季度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备注中说明。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中的业务规划口径应与更新后的业务规划一致。
压力情景测试的测试情景由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应基于基本情景下的成本收益情况进行压力测试,即压力测试情景不改变原有的资产配置比例和业务规划情况。保险公司在预测压力情景下的未来投资收益时,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不考虑部分投资回报少、发生频率低的项目,不应考虑无法预测的临时行为,如将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项目在无明确交收合约的情况下变现,将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变现等获得资产增值收益;亦不应考虑不可确认的投资收益,如突发性的分红收入、政府税金减免等。在预测压力情景下的投资收益和负债成本时,不应考虑保险公司管理层为改善公司投资收益或负债成本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如对资产配置计划或产品销售计划的调整、对分红水平的调整等,压力情景中规定的除外。
(四)现金流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分别测算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和独立账户未来三年的现金流状况与流动性相关指标。
六、填报指标说明
报告期新开业的保险公司,在填报上季末或上年末数据时,按公司开业时点的数据进行填报。报告期所在日历年度内新开业的保险公司,在填报上年末数据时,按公司开业时点的数据进行填报。
以下报表中的数据均需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封面
序号 |
项目 |
说明 |
保险公司填写 |
—— |
|
1 |
保险公司名称 |
公司填写 |
2 |
开业日期 |
公司开业日期 |
3 |
报告期末 |
季度或年度末 |
4 |
报送日期 |
实际上报日期 |
5 |
填报部门 |
负责填报的部门 |
6 |
填报责任人 |
牵头部门责任人 |
7 |
填报联系人 |
填报联系人姓名 |
8 |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 |
填报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
9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填报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
(二)资产配置状况
1.资产规模与偿付能力
填报公司会计口径下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以及偿二代口径下的核心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状况。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按照偿二代有关规定填报,季度填报时若无数据更新,可采用上期数。
(1)总资产
总资产是指填报规定期间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期末资产合计。
(2)净资产
净资产是指填报规定期间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
(3)核心资本
核心资本是指填报规定期间内保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偿付能力报告中列示的核心资本。
(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填报规定期间内保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偿付能力报告中列示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填报规定期间内保险公司偿二代标准偿付能力报告中列示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上年末的数据尚未经审计的,可在季度报表中填报未经审计数据并在备注中说明,年度报告中应填报经审计后的信息。
2.资金运用规模
保险公司应分别填报普通账户在报告期末的资金运用余额。公司普通账户包括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和资本金账户(可与传统保险账户合并),不包含独立账户。公司发行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的,需单独填报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的资金运用余额情况。资金运用余额包括投资资产、贷款及金融衍生工具,不包含独立账户的资产。其中,贷款包括保单质押贷款、向不动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等,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利率互换、外汇衍生品等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金融衍生品;投资资产包括以下四类:
(1)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
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包括境内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和境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
境内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包括库存现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买入返售证券、央行票据、商业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存单、拆出资金、存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清算备付金、存放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的资金等。
境外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包括库存现金、银行活期存款、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逆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隔夜拆出、货币市场基金等。
(2)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
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包括境内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和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其中境内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包括传统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投资资产。
传统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包括存款、(准)政府债券、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债券型基金等。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具有银行保本承诺的结构性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等;(准)政府债券包括中央政府债券,省级政府债券和准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和资本补充债券,国务院批准特定机构发行的特别机构债券;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债券,证券公司债券,保险公司债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和资本补充债券等资本工具,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不包括商业银行可转换债券、保险公司可转换债券等;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不含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
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包括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另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及专项产品等其他产品。
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融资类信托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
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投资资产包括优先股债务融资工具、有保证条款的股权投资计划、有保证条款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保证条款应符合以下规定:合同明确约定最低保证回报;最低保证回报水平不明显低于相应信用等级债券的市场回报率;最低保证回报设定担保机制;合同中约定赎回条款,使合同双方有足够经济动机履行赎回权利或义务。
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包括境外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和境内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发行,以境外金融工具或者其他资产为投资对象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
(3)权益类投资资产
包括境内权益类投资资产及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
境内权益类投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上市普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优先股权益融资工具,可转债(含商业银行可转换债券、保险公司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和混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不含保证条款的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权益类信托计划等。
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包括:普通股、证券投资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优先股权益融资工具、可转债、全球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沪港通、深港通股票(包括沪股通、深股通和港股通)和以沪港通、深港通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境内基金属于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其中,以沪港通、深港通等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计入境外其他权益类资产。
其中,境内外可转债的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应按全价口径填报;境内外权益类投资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由直接投资股权和间接投资股权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的行为。
(4)投资性房地产
包括境内外以物权形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以项目公司形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股权,不包括保险公司购置的自用性不动产。
保险公司填报的自用性不动产,包括已经建成和处于在建工程的、以自用为目的的办公用房、培训中心、后援中心、灾备中心等,同时包括以建设自用性不动产为目的的土地。
3.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剩余期限分布
根据公司持有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剩余期限情况分别进行填报。
其中,保险公司持有的传统固定收益类资产按照存款、(准)政府债券、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分别填报,不考虑债券型基金。
对于含权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根据其特征判断是否行权,再确定剩余期限。对于含权债券,可参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含投资人回售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附息式固定利率债券估值方法》判断是否行权,再确定其剩余期限;对于含权且与利率挂钩的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可根据报告期末的市场远期利率曲线和行权利率比较判断是否行权,再确定其剩余期限。
4.风险10日VaR值
VaR值采用历史模拟法进行计算,测试期间包括过去一年和过去三年。如历史数据不足,可采用指数数据进行替代。VaR值定义损失为正值,样本期间未发生损失,VaR值填“0”。
分别计算境内债券型基金、境内权益资产、境外权益资产的VaR值和VaR值与该类资产账面价值的比。本处所指权益资产包括上市普通股票(不含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上市普通股票)及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缺少历史数据的,境内股票采用该股票所对应的申万一级行业指数替代,境内基金只追溯到基金成立日。沪港通股票采用上证沪股通指数和上证港股通指数替代,深港通股票采用深港通综合指数替代(只追溯到指数基准日),其他境外股票和存托凭证只追溯到股票发行日,境外基金只追溯到基金成立日。仅计算公司普通账户,不需要计算到具体的账户,不考虑独立账户。境外资产基于其本币与人民币在报告期末的价格进行折算。
5.外汇敞口
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的账面价值统一按套保后的净值填报。资产和负债应基于其本币与人民币在报告期末的价格进行折算后加总填报其账面价值,折算方法应与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方法保持一致。外汇敞口计算时不包含港股通资产或负债。仅计算公司普通账户,不需要计算到具体的账户,不考虑独立账户。
6.融资杠杆比例
融资杠杆包括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等融入资金。具体参见《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的相关规定。
(三)资产信用状况
1.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信用评级
保险公司填报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信用评级时,应符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中的规定。
保险公司应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按照免评级、AAA级、AA级(包括AA+和AA-)、A级(包括A+和A-)、BBB级(包括BBB+和BBB-)、BBB级以下及无评级共七大类分别填报。
填报时,对于存款按照存款机构主体评级统计;对于没有评级的(准)政府债券,按免评级统计;对于没有评级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含保证收益的按照发行机构主体评级统计,不保证收益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没有评级的净值型保险资管产品按无评级统计;对于其他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按照债项评级统计,无债项评级按无评级统计;统计时不包含债券型基金,不考虑债券的担保和增信情况。
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采用国际主要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可参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中的对照表。
占比是指各类别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中不同评级资产所占比例。
2.存款及同业存单
存款机构和同业存单发行机构分类参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8号: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的相关规定,按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国际信用评级在A级及以上的外资商业银行、其他境内商业银行和境外银行、其他存款机构共五类分别填报。存款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
3.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外部评级剩余期限分布
分别填写境内和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外部评级和剩余期限的对应分布情况,不包含债券型基金。
对于含权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根据其特征判断是否行权,再确定剩余期限。对于含权债券,可参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含投资人回售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附息式固定利率债券估值方法》判断是否行权,再确定其剩余期限;对于含权且与利率挂钩的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可根据报告期末的市场远期利率曲线和行权利率比较判断是否行权,再确定其剩余期限。
4.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试行<保险资产五级分类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4]82号)中的分类标准填报。
5.集中度风险
衡量单一行业、单一资产投资和单一法人主体的集中度风险。只需填报权重占比前五的具体信息。
(1)单一行业集中度
单一行业集中度计算考虑除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政府债券之外的所有投资资产。保险公司对投资资产使用穿透法计算其行业集中度,确实无法穿透的,按照产品的管理人计算其行业集中度。
单一行业集中度风险的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wi为投资第i个行业的风险敞口权重;
BVi为投资第i个行业的账面价值;
BV为总体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
HHI为全部行业集中度指数。
境内投资资产行业分类采用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一级行业分类。境外投资资产行业分类采用国际行业分类标准(GICS)一级行业分类或符合国际行业分类标准的一级行业分类。投资资产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的,公司可根据相应分类标准判断其行业归属。计算行业集中度时,将境内投资资产行业与境外投资资产行业按照独立的不同行业进行计算,不考虑对应关系。如果单一行业交易对手不足五个,“行业名称”填报“不适用”,风险敞口和风险敞口权重填“0”。
(2)单一资产投资
单一资产投资是指投资大类资产中的单一具体投资品种,如某只股票、某只债券、某项股权、某项债权、某笔信托计划等投资,并非指某一投资类别资产。对于分期发行的,投资单一资产的账面余额为各分期投资余额合计;对于多地上市的,投资单一资产的账面余额为各地上市股票投资余额合计。投资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境内的(准)政府债券、银行存款,以自有资金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购置自用性不动产,以及集团内购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除外。
重大股权投资是指对拟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或者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实施控制的投资行为。控制,是指对被投资企业拥有绝对控股权、相对控股权或者能实质性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情形。
(3)单一法人主体
单一法人主体是指保险公司进行投资而与其形成直接债权或直接股权关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一融资主体,不包括通过金融产品投资而与其形成的间接债权或间接股权关系的单一融资主体,也不包括该金融产品的管理人。投资境内的(准)政府债券和以自有资金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等除外。
6.久期利差乘数
久期利差乘数只评估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利率向上变动后的账面价值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BVup是利率向上变动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BV是报告期末的的资产账面价值;
σ是指利差变动幅度相较报告期末利差的比例;DTS是久期利差乘数;
Durspread是利差久期,用于衡量信用利差平行变动对资产价值的影响,计算方法参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中债价格指标产品久期基本计算方法》中对利差久期的计算方法;
S是利差,计算时以报告期末的国债利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使资产现金流按照无风险利率加该利差折现后的现值与资产的账面价值一致。
(四)负债产品信息
1.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保险公司填报应至少包括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和独立账户。公司普通账户为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和万能保险账户的合计。公司没有历史高利率保单的,相关内容填报“0”。应分别填报各账户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以及对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
2.非寿险业务占比
寿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经营的以人身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但不包括短期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和短期寿险。非寿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经营的短期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和短期寿险。
非寿险业务占比=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非寿险业务未决赔款准备金普通账户保险合同准备金+保户储金及投资款×100%
3.新单规模保费
保险公司应根据本年累计的新单规模保费收入按照业务类型、缴费年期和账户分别填报。保费包括原保险保费收入、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
寿险业务缴费年期包括趸交、3年期以内、3-5年期(含5年期)、5-10年期(含10年期)、10年期以上。
保险公司账户应至少包括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和独立账户。公司普通账户为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和万能保险账户的合计。同时需填报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保费收入规模并计算该类产品在账户总规模保费中的占比。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的定义参见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4.保单续保率情况
保险公司应分别计算个人营销渠道、银邮保险渠道和其他渠道的续保率。
保单续保率=(上年可比月度当月新增的寿险合同有效保单在第14个月末仍然有效的保单数据/上年可比月度当月新增的寿险合同有效保单数量)×100%
季度第一个月的续保率=(上年5月当月新增的寿险合同有效保单在本年7月末仍然有效的保单数量/上年5月当月新增的寿险合同有效保单数量)×100%;
季度第二个月的续保率=(上年6月当月新增的寿险合同有效保单在本年8月末仍然有效的保单数量/上年6月当月新增的寿险合同有效保单数量)×100%;
季度第三个月的续保率=(上年7月当月新增的寿险合同有效保单在本年9月末仍然有效的保单数量/上年7月当月新增的寿险合同有效保单数量)×100%。
5.三年新业务规划
公司应根据业务规划,填报各类产品业务未来三年的预期规模保费,包括原保险保费收入、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同时应填报未来三年计划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保费收入。
(五)期限结构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要求,分别填报公司普通账户的期限结构匹配测试情况,公司普通账户包括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和资本金账户(可与传统保险账户合并),不含独立账户。公司有发行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的,需单独计算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的期限结构匹配情况。
1.资产现金流的计算
进行期限结构匹配测试的资产包括所有“可计算现金流的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买入返售证券、央行票据、商业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存单等)和“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不含债券型基金和不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另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对于不含权的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根据其票面利率和面值计算现金流;对于含权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根据其特征判断是否行权,再计算现金流。对于含权债券,可参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含投资人回售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附息式固定利率债券估值方法》判断是否行权,再计算现金流;对于含权且与利率挂钩的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可根据报告期末的市场远期利率曲线和行权利率比较判断是否行权,再计算现金流。
2.负债现金流的计算
负债现金流包括负债现金流流入和负债现金流流出,分别包括保险业务现金流和非保险业务现金流。其中,负债现金流流出的填报和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均采用正值。保险业务现金流按照分保后的寿险合同负债进行计算,寿险合同包括长期寿险合同(含年金保险)、长期健康险合同和长期意外险合同。
保险公司预测保险业务现金流时,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费用假设、再保险假设、投资策略假设、保单分红策略假设和万能利率结算策略假设,以及投资收益率、赔付率、退保率、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等假设的估计应当基于公司当前对未来的最优估计。预测万能保险最优估计现金流时,应对保险部分与投资部分的现金流合并评估,不进行拆分。
保险公司经营的短期寿险合同、短期意外伤害险合同、短期健康险合同的负债现金流为其在财务报表中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账面价值,扣除对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
保险业务现金流流入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费和其他收费。
保险业务现金流流出是指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全部的、合理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根据保险合同对保单持有人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退保给付等;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分红保险红利给付、万能保险结算收益中超过保证利益的部分等;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的保单维持费用,包括续期佣金、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流转税(如有)以及其他维持费用等;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其他现金流出。
非保险业务现金流流入包括存量保单质押贷款本金和利息的现金流流入等。
非保险业务现金流流出包括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资本补充债、境外发行债券、优先股债务融资工具产生的现金流流出和卖出回购业务等产生的现金流流出。
3.资产修正久期的计算
(1)对不处于最后计息周期的附息式固定利率投资资产(计息周期规则的情况,以起息日计算为例)
(2)对不处于最后计息周期的附息式固定利率投资资产(计息周期不规则的情况)
(3)对处于最后计息周期的附息式固定利率投资资产、贴现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投资资产
参数说明:
Durmod为估价修正久期;
PV为资产现金流的折现值;
y为报告期末到期收益率;
C为票面利率;
f为年付息次数;
mi为第i个的计息周期期初的剩余本金额;
Mi为第i个的计息周期期末的偿付的本金额;
TSi为第i个的计息周期的实际天数;
TYi为第i个的计息周期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n为剩余付息次数;
ti为第i次现金流距离报告期末的时间长度;
d为报告期末至到期日的实际天数;
TY为报告期末所在计息年度的实际天数;
M为投资资产本金额。
对于附息式浮动利率债券的资产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根据其利率浮动的特征,采用附息式固定利率投资资产的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或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中债价格指标产品久期基本计算方法》中对估价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
计算标准债券时,PV为报告期末该债券的市场价格。
对于无活跃市场价格的标准债券,选取该债券外部评级对应的市场收益率曲线折现计算,有条件的公司建议采用中债市场隐含评级曲线。对于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
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含保证条款的权益类投资资产,折现率需考虑流动性溢价调整,计算该资产在发行日与对应评级的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利差作为流动性溢价,在报告期末用对应评级的市场收益率曲线加初始的流动性溢价作为计算PV的折现率。当资产无评级时,计算资产在发行日与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中债国债即期收益率曲线,下同)的利差作为包含流动性溢价和信用溢价的综合价差,在报告期末用无风险收益率曲线与综合价差构成的新收益率曲线作为计算PV的折现率。定期存款类资产的计算方法与无评级资产计算方法一致。各类账户资产修正久期的合并方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若有更改,须在备注中说明具体原因。
4.负债修正久期的计算
需分别计算负债现金流流入修正久期和负债现金流流出修正久期,其中,
(1)寿险合同负债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Durmod为负债修正久期;
CFi为第i个周期期末的负债现金流;
yi为第i个周期末的中债国债即期收益率加溢价调整,溢价参照以下规定:
高档溢价 |
70bps |
适用于1999年(含)之前签发的高利率险种 |
中档溢价 |
45bps |
适用于高档溢价和低档溢价以外的其他险种 |
低档溢价 |
30bps |
适用于万能险、投资连结险、变额年金及中短存续期产品 |
ti为第i次现金流距离报告期末的时间长度;
PV为寿险合同负债的折现值。
(2)短期寿险合同、短期意外伤害险合同、短期健康险合同的负债现金流的修正久期,既可按照寿险合同负债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也可按照非寿险业务合同载明的期限的一半进行估算,折现值填报采用其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扣除对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
(3)保单质押贷款现金流流入的负债修正久期计算参照寿险合同负债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时点按照保单质押贷款平均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进行估算,现金流流入规模为保单质押贷款本金及其应计利息。
(4)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资本补充债、境外发行债券、优先股债务融资工具的负债修正久期计算参照资产修正久期的计算方法。
(5)卖出回购业务现金流流出的修正久期可以按照公司的卖出回购业务的平均期限进行估算,折现值填报采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及其应付利息之和,期限短于两个月的卖出回购业务可不进行评估。
5.资产现金流有效久期的计算
资产现金流有效久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Dureff为资产现金流有效久期;
PV为资产现金流折现值;
PV+50bps为资产现金流按折现率上移50bps计算出的折现值;
PV−50bps为资产现金流按折现率下降50bps计算出的折现值;
计算资产现金流有效久期时,需要考虑收益率曲线变动50bps对资产现金流的影响。对于含权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根据其特征判断是否行权。对于含权债券,可参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含投资人回售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附息式固定利率债券估值方法》,判断市场收益率上浮和下浮50bps幅度对行权的影响;对于含权的非标准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等,可根据市场收益率上浮和下浮50bps后的远期收益率重新判断对行权的影响,按照调整后的现金流进行久期计算。其他资产现金流不变。
计算资产现金流有效久期的PV与修正久期相同。计算PV+50bps和PV−50bps时,折现率曲线为市场收益率曲线按相同幅度(+/-50bps)变动后的收益率曲线。
各类账户资产现金流有效久期的合并方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若有更改,须在备注中说明具体原因。
6.负债现金流有效久期的计算
需分别计算负债现金流流入有效久期和负债现金流流出有效久期,负债现金流流入/流出有效久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Dureff为负债现金流流入/流出有效久期;
PV为负债现金流流入/流出折现值;
PV+50bps为负债现金流流入/流出按折现率上移50bps计算出的折现值;
PV−50bps为负债现金流流入/流出按折现率下降50bps计算出的折现值。
计算负债现金流流入/流出有效久期时,需要考虑收益率曲线变动对负债现金流的影响。在预测分红保险、万能保险等与资产投资收益率直接关联的保险合同现金流出时,投资收益率假设按规定的变动幅度(+/-50bps)分别进行调整,形成新的投资收益率假设,再计算调整后的负债现金流。保险公司预测调整后的分红保险保单红利现金流出,应满足以下条件:报告期末起连续36个月内分红保险保单红利水平与收益率变动前保持一致;36个月后的保单红利水平变动幅度按照投资收益率变动幅度和公司分红比例进行调整(例如向下调整幅度变动不超过50bps×0.7),但不低于产品说明书的红利演示中低档红利水平。保险公司预测调整后的万能保险结算利率应满足以下条件:调整后的每期结算利率假设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中短存续期业务的负债现金流保持不变,不受投资收益率变动影响。
计算负债保险业务现金流流入/流出有效久期的PV与修正久期相同,折现率为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加溢价调整。计算PV+50bps和PV−50bps时,折现率曲线为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加溢价调整后按相同幅度(+/-50bps)变动后的收益率曲线。负债非保险业务的有效久期计算,参照资产现金流有效久期的方法。
7.缺口的计算
(1)金额久期缺口反映市场收益率曲线平行变动10bps对公司普通账户及各大类账户资产负债金额的影响,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GapD为金额久期缺口;
DurA为资产现金流修正,有效久期;
PVA为资产现金流的折现值;
DurIn为负债现金流流入修正,有效久期;
PVIn为负债现金流流入的折现值;
Durout为负债现金流流出修正,有效久期;
PVout为负债现金流流出的折现值。
(2)规模调整后的久期缺口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GapAdjusted为规模调整后的久期缺口;
DurA为资产现金流修正,有效久期;
PVA为资产现金流的折现值;
DurIn为负债现金流流入修正,有效久期;
PVIn为负债现金流流入的折现值;
Durout为负债现金流流出修正,有效久期;
PVout为负债现金流流出的折现值。
(3)金额久期缺口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RatioD为金额久期缺口率;
GapD为公司普通账户的金额久期缺口;
Capital为公司核心资本。
(4)资产调整后的期限缺口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GapT为资产调整后的期限缺口;
DurA为资产现金流修正久期;
PVA为资产现金流的折现值;
PVIn为负债现金流流入的折现值;
DurIn为负债现金流流入修正久期;
LTI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DurLTI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期限,取值12年;RE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DurRE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期限,取值25年;
Durout为负债现金流流出修正久期。
8.利率风险负债敏感度的计算
利率风险负债敏感度基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的相关规定计算,用于衡量不利利率情景假设下负债发生变动的比例。
参数说明:
各指标及取值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规定一致:
PV基础情景为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考虑再保因素后计算得到的评估日寿险业务现金流现值;
PV不利情景为不利利率情景假设下,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要求计算得出的寿险业务现金流现值,其预期现金流与计算PV基础情景时的预期现金流应保持一致。
9.利率风险资产敏感度的计算
利率风险资产敏感度基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的相关规定计算,用于衡量不利利率情景假设下资产发生变动的比例。
参数说明:
各指标及取值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规定一致:
AA基础情景为评估日人身保险公司认可资产的认可价值;
AA不利情景为不利利率情景假设下,重新计算的评估日人身保险公司认可资产的认可价值。
10.利率风险对冲率的计算
利率风险对冲率基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的相关规定计算,用于衡量不利利率情景假设下资产变动能够抵消掉负债变动的比例。
参数说明:
各指标及取值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规定一致:
AA基础情景为评估日人身保险公司认可资产的认可价值;
PV基础情景为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考虑再保因素后计算得到的评估日寿险业务现金流现值;
AA不利情景为不利利率情景假设下,重新计算的评估日人身保险公司认可资产的认可价值;
PV不利情景为不利利率情景假设下,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要求计算得出的寿险业务现金流现值,其预期现金流与计算PV基础情景时的预期现金流应保持一致。
11.基点价值(DV10)的计算
基点价值(DV10)反映关键期限年上的折现率变动10bps对资产负债现金流折现值的影响。
需分别计算公司普通账户和各大类账户的资产现金流、负债现金流流入和负债现金流流出的基点价值。
选取的折现率变化的关键期限年分别为0年、0.5年、1年、2年、3年、4年、5年、6年、7年、8年、10年、12年、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40年、45年和50年。
假设关键期限年折现率变动对其相邻关键期限年的影响是线性关系,即关键期限年折现率变动最大,与其相邻的关键期限年之间的折现率呈线性递减,至相邻关键期限年的影响递减为0,50年及以后折现率等幅度变动。
假设第N个关键期限年对应的折现率分别向上和向下变动10bps,根据上述折现率变化的关系,构建新的折现率曲线,然后分别计算折现率变化后的折现值,则第N个关键期限年的基点价值为:
参数说明:
DV10N为关键期限年N对应的基点价值;
PV+10bps为现金流按折现率在关键期限年N上移10bps计算出的折现值;
PV−10bps为现金流按折现率在关键期限年N下降10bps计算出的折现值。
计算资产现金流、负债现金流流入,流出的基点价值的现金流和折现率与计算修正久期的现金流和折现率相同,不同的现金流根据其所对应的折现率分别计算后,再进行加总。
各类账户资产基点价值的合并方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若有更改,须在备注中说明具体原因。
12.关键久期的计算
关键久期等于各关键期限年的基点价值(DV10)之和与折现值的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参数说明:
Durkey为关键久期;
DV10N为关键期限年N对应的基点价值;
PV为现金流的折现值。
13.基点价值变动(DV_X)的计算
根据基点价值(DV10)的结果,分别计算在六种变动情景下公司普通账户的基点价值变动(DV_X)。六种变动情景分别为上升、下降、倾斜上、倾斜下、扭转上和扭转下。变动幅度X由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可根据市场变化等因素不定期进行更新。
关键期限年N的基点价值变动为:
参数说明:
DVXN为关键期限年N的基点价值变动;
DV10N为关键期限年N对应的基点价值;
XN为关键期限年N对应的变动幅度;
DVXAllN为公司普通账户关键期限年N的基点价值变动;
DV10NA为关键期限年N对应的资产现金流基点价值;
DV10NIn为关键期限年N对应的负债现金流流入基点价值;
DV10Nout为关键期限年N对应的负债现金流流出基点价值。
公司普通账户基点价值变动的合计为:
参数说明:
SumDVX为基点价值变动的合计;
DVXAllN为公司普通账户关键期限年N对应的基点价值变动;
LA为损失吸收效应调整,最大值为零。
在变动情景为上升、下降、倾斜上、倾斜下、扭转上和扭转下时,计算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负债现金流流出的基点价值变动合计应考虑损失吸收效应调整。β为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损失吸收效应的调整比例,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βpar和βu分别为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负债现金流流出的损失吸收系数;
Dureffpar和Dureffu分别为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负债现金流流出的有效久期;
Durmodpar和Durmodu分别为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负债现金流流出的修正久期;
LA为损失吸收效应调整,最大值为零;
∑DVxpar和∑DVxu分别为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负债现金流流出的价值变动合计。
14.基点价值变动率的计算
根据公司普通账户基点价值变动合计的结果,计算基点价值变动率:
参数说明:
RatioDVX为基点价值变动率;
SumDVXi为第i个情景下基点价值变动的合计;
Capital为公司核心资本。
(六)成本收益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要求,分别填报公司普通账户的报告期末成本收益匹配情况和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情况,公司普通账户包括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和资本金账户(可与传统保险账户合并),不包含独立账户。公司发行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的,需单独计算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的成本收益匹配情况。
保险公司的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的测试期间为自报告期末起未来三年度。其中,预测未来一年内的收益率和负债成本率时,公司应当以报告期所在年度期初至报告期所在年度期末为测试期间。
测试资产包括报告期末的存量资产在测试期间内各年度末的剩余存量资产,以及预测的新业务或资产到期等因素导致净现金流变化而增加或减少的资产。
测试资产至少包括以下类别: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境内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境外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境内权益类资产(应分为上市普通股票和基金、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境内权益投资)、境外权益类投资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保险公司根据资产的具体风险特征有更细致分类的,可以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对资产类别进一步细分。
1.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占比
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占比是指公司普通账户及各大类账户“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账面价值”占所对应的资金运用净额账面价值的比例。
2.会计投资收益率及年化会计投资收益率的计算
会计投资收益率不考虑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会计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投资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税金及附加−利息支出
会计投资收益率=会计投资收益÷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年化会计投资收益率=(会计投资收益+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当年可确定利息收入+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收入−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支出)÷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其中:
(1)投资收益是指年初至报告期末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资产处置价差、股息红利收入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保单质押贷款等的利息收入应包括在投资收益中;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金融衍生工具年初至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变动;
(3)其他投资损益包括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投融资活动汇兑损益、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长期股权投资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等;
(4)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年初至报告期末确认的投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5)利息支出指保险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的融资活动所支付的利息。计算普通账户的投资收益时,利息支出包括次级债或资本补充债所支付的利息;计算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的投资收益时,利息支出不包括次级债或资本补充债所支付的利息,该部分利息支出应在次级债或资本补充债账户的负债资金成本率中计算;
(6)该会计年度未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利息收入的计算方法,采用如下公式进行估算:
该会计年度未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账面价值×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报告期末至年度末剩余季度÷4
允许采用更精确的方法,如逐资产计算“该会计年度未来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利息收入”;
(7)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收入包括预计报告期末至年度末的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已宣告未发放红利等;
(8)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支出包括预计报告期末至年度末的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利息支出等;
(9)以上均需要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的影响;
(10)资金运用平均净额为年初至报告期末资金运用净额的月算术平均值,采用净价口径;其中,资金运用净额=资金运用余额-卖出回购证券;允许选择更精确的平均资金占用计算方式,如按天加权平均。
3.综合投资收益率、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及三年平均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计算
综合投资收益率应考虑可供出售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综合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投资损益+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税金及附加−利息支出
综合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综合投资收益+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当年可确定利息收入+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收入−其他当年可确定投资支出)÷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三年平均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1+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1+过去第一年综合投资收益率)×(1+过去第二年综合投资收益率)〕^(1/3)-1
其中,过去第X年综合投资收益率=过去第X年综合投资收益÷过去第X年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开业不满三年的公司,采用从公司开业日期至报告期末的平均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
其中,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指本年发生额;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公司,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替代“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4. 风险调整后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的计算
参数说明:
RAROI为风险调整后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
ROI为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
MCM为报告期末市场风险最低资本;
MCC为报告期末信用风险最低资本;
p为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与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的相关系数,p=0.25;
NUIF为资金运用平均净额。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的计算规则应与偿二代季度报告保持一致。计算普通账户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最低资本时,不考虑分红、万能保险的损失吸收效应;计算分账户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最低资本时,不考虑各账户之间的风险分散效应。
5.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
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为现金流折现值等于账面价值时的年化折现率,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BVfix为报告期末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
CFt为报告期末的存量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在未来t时刻的票息和到期现金流;
YTM为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到期收益率。
6.寿险业务负债保证成本率的计算
寿险业务负债保证成本率应将各类保险产品的保证成本按照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的资金划拨依据(对于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保险产品资金划拨依据不低于产品的现金价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相应比例,作为权重加权计算。
普通型保险产品负债保证成本率为该类型产品的预定利率。
分红型保险产品负债保证成本率为该类型产品的预定利率。
万能型保险产品负债保证成本率为该类型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
上述保险产品中的中短存续期产品负债保证成本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相同。
7.负债资金成本率的计算
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应将各类保险产品的资金成本按照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的资金划拨依据(对于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保险产品资金划拨依据不低于产品的现金价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相应比例,作为权重加权计算。
普通型保险产品负债资金成本率为该类型产品的预定利率,与负债保证成本率相同。
分红型保险产品负债资金成本率为其最近一年宣告的分红水平和预定利率之和。
万能型保险产品负债资金成本率为其过去12个月结算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允许选择更精确的计算方式,如使用过去12个月结算利率的加权平均数。
寿险业务三年平均负债资金成本率=(当期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去年同期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前年同期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3
其中,“去年同期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是指报告期末对应去年同一报告期末的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前年同期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是指报告期末对应前年同一报告期末的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开业不满三年的公司,寿险业务三年平均负债资金成本率采用从公司开业日期至报告期末的平均负债资金成本率。
非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综合成本-已赚保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合计+净资产)
其中,综合成本和已赚保费为过去12个月滚动综合成本和已赚保费,综合成本=赔付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变动额-摊回赔付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分保费用支出+承保业务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摊回分保费用。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合计=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非寿险业务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非寿险业务未决赔款准备金-非寿险业务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8.寿险业务负债有效成本率的计算
寿险业务负债有效成本率为负债现金流折现值等于资产账面价值时的年化折现率,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BV为报告期末资金运用净额与应收分保准备金之和。在计算时账面价值应扣除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非寿险业务未决赔款准备金和非寿险业务应收分保准备金。
CFt为寿险存量业务在t时刻的再保前净现金流。预测现金流采用最优估计假设,万能保险现金流应包括保险部分和投资部分,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的现金流应包含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全部利益;
IRR为负债有效成本率。
9.普通账户及各大类账户成本收益利差的计算
三年平均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与寿险业务三年平均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三年平均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寿险业务三年平均负债业务资金成本率
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与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
风险调整后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与寿险业务负债保证成本率差额=风险调整后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寿险业务负债保证成本率
年化会计投资收益率与寿险业务负债有效成本率差额=年化会计投资收益率-寿险业务负债有效成本率
规模调整后的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与寿险业务负债保证成本率差额=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占比×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到期收益率-寿险业务负债保证成本率
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与非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非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
10.中短存续期产品成本收益利差的计算
中短存续期产品可以拆分到对应投资资产的,填列对应资产的会计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无法拆分的填列所在账户的会计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应填列所有的仍在存续期内的中短存续期产品。
在计算中短存续期产品负债资金成本率和中短存续期产品负债有效成本率时,需额外考虑当年因销售该产品产生的其他直接、间接费用以及渠道推动费用,且当年产生费用不应摊销计算。在计算中短存续期产品负债有效成本率时,中短存续期产品不能拆分到对应投资资产的,使用产品的会计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替代资产账面价值。
中短存续期产品成本收益利差的计算包括:
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与中短存续期产品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中短存续期产品负债资金成本率
年化会计投资收益率与中短存续期产品负债有效成本率差额=年化会计投资收益率-中短存续期产品负债有效成本率
11.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假设
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基本情景预测假设应根据历史经验和对未来趋势的判断,并与公司经营规划一致。新业务假设应与公司业务规划一致。费用假设应与公司业务规划和财务预算一致。再保险假设应符合公司再保险管理策略。投资假设应与公司资产战略配置规划保持一致。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和万能保险结算利率相关假设应符合公司分红保险业务、万能保险业务的实际管理策略。对股东的股利分配假设应符合公司的股利政策的实际经验。
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和万能保险账户未来三年的资产配置占比,应填报各大类资产占各账户资金运用净额的比例。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资本金账户的资产配置比例状况,可与传统保险账户合并填报。同时须填报各账户资金运用净额占公司普通账户的比例。
成本收益匹配压力测试的压力情景由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对于非寿险业务占比超过90%的公司,需测试压力情景一和压力情景四;对于非寿险业务占比低于10%的公司,需测试压力情景一、压力情景二和压力情景三;其他公司需测试全部压力情景。压力情景一至压力情景三的测试频率为季度;压力情景四的测试频率为年度,报告期未进行压力测试的,填报最近一期的压力测试结果。
12.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
未来第X年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预测未来第X年度末会计投资收益÷预测未来第X年度末资金运用平均净额×100%
其中,“预测未来第X年度末资金运用平均净额”是指相应资产在未来第X年度末的预测资金运用平均净额。
对于报告期末为非日历年度末的,未来第一年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的方法如下:
未来第一年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年初至报告期末会计投资收益+预测报告期末至年度末会计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月资金运用净额合计+预测报告期末至年度末月资金运用净额合计)÷13]×100%
其中,在计算公司普通账户资金运用净额的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时,应考虑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所支付的利息;在预测和计算各大类资产的会计投资收益率时,不考虑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所支付的利息;在计算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的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及负债成本率时,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所支付的利息在负债成本率中进行考虑。
15.压力情景一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为压力情景一下的成本收益差额,计算方法如下:
对于非寿险业务占比低于10%的公司:
压力后差额一=预测综合投资收益率−投资资产损失率−寿险业务负债保证成本率
投资资产损失率=(压力前投资资产账面余额−压力后投资资产账面余额)÷报告期末的资金运用平均净额
对于非寿险业务占比超过90%的公司:
压力后差额二=预测综合投资收益率-投资资产损失率-非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
对于非寿险业务占比大于等于10%,小于等于90%的公司,同时计算压力后的差额一和压力后的差额二。
16.压力情景二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为压力情景二下未来三年的成本收益差额,计算方法如下:
差额=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寿险业务负债保证成本率
“存量”对应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投资资产和有效业务负债,在未来各年度末仍然存续的投资资产和有效业务负债;“新增”对应在报告期后公司新增资产或再投资产生的资产和新增保险业务负债,“新增”不得为负值,下同。关于各大类账户“资产占比”,指各大类账户资金运用净额占普通账户资金运用净额的比例;各大类账户存量或新增“资产占比”,指各大类账户存量资产或新增资产的资金运用净额占各大类账户资金运用净额的比例,下同。
17.压力情景三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为压力情景三下未来三年的成本收益差额,计算方法如下:
差额=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
18.压力情景四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为压力情景四下未来一年的成本收益差额,计算方法如下:
差额=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非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
(七)现金流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分别测试公司普通账户、传统保险账户、分红保险账户、万能保险账户和独立账户的现金流状况。资本金账户、次级债和资本补充债账户与传统保险账户合并计算。独立账户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资产1%的,可不填报独立账户的现金流状况。
保险公司现金流匹配的测试期间为自报告期末起未来三年。其中,预测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流时,公司应当以季度为单位,将测试期间划分为报告期末后第一个季度至报告期末后第四个季度;预测未来第二个年度剩余季度的现金流时,公司应当将未来第四个季度末至未来第二个年度末的现金流合并计算;预测未来第三个年度的现金流时,公司应当以年度为单位合并计算现金流。
1.现金流测试
现金流测试衡量保险公司在未来三年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净现金流的变化情况,以及净现金流的变化对公司存量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影响,当存量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不能弥补流动性缺口时,进一步考虑变现高流动性资产直至变现中低流动性资产,逐级检验流动性缺口状况。
(1)基本情景预测
基本情景是指保险公司在考虑现有业务和未来新业务的情况下的最优估计假设情景。保险公司预测未来现金流时,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新业务假设、费用假设、再保险假设、投资策略假设,以及投资收益率、赔付率、退保率、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等假设的估计应当基于公司当前对未来的最优估计,与公司经营规划一致,并根据现金流压力测试目的进行必要的调整。新业务假设应与公司业务规划一致。费用假设应与公司业务规划和财务预算一致。
再保险假设应符合公司再保险管理策略。投资假设应与公司战略资产配置规划保持一致。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和万能保险结算利率相关假设应符合公司分红保险业务、万能保险业务的实际管理策略。对股东的股利分配假设应符合公司的股利政策的实际经验。
保险公司应当合理运用会计和精算估计,结合公司业务规划等信息,根据基本情景假设分别预测业务现金流、资产现金流、筹资现金流。
a.业务现金流预测
保险公司业务现金流包括报告日有效业务现金流、测试期间新业务现金流和其他业务现金流。
报告日有效业务现金流包括保费收入、赔付支出、退保支出、红利支出、股利支出、费用支出和再保业务支出净额。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退保率假设、失效率假设、保费停缴率假设、续保率假设、红利政策、费用预算、再保计划等预测报告日有效业务现金流。
测试期间新业务现金流包括保费收入、赔付支出、退保支出、红利支出、股利支出、费用支出和再保业务支出净额。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业务规划、新业务增长率、
退保率假设、失效率假设、保费停缴率假设、续保率假设、红利政策、费用预算、再保计划等预测测试期间新业务现金流。
其他业务现金流包括保险公司开展其他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包括保户质押贷款。
b.资产现金流预测
保险公司资产现金流包括利息收入、红利收入、到期资产,不考虑出售资产和其他资产现金流(如预测期间投资支付的现金),不考虑属于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的资产到期。其中,未来第一季度的利息收入中不应包含报告期末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应计利息。
c.筹资现金流预测
保险公司筹资现金流包括筹资现金流入和筹资现金流出。其中,筹资现金流入包括股东增资、发行债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拆入资金等,筹资现金流出包括回购金融资产、偿还拆入资金、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的债券本金及利息等。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资本规划、融资策略和计划、市场环境等预测筹资现金流。
d.预收保费等调整项
保险公司预测期间的预收保费等调整项考虑当季度对下一季度的预收保费等现金流,并扣除上一季度对当季度的预收保费等现金流。压力情景下不考虑未来第二季度至未来第三年预收保费等调整项现金流。
e.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
保险公司预测期间的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余额等于上一期末的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余额与本期净现金流之和(须扣除预测期末已作为质押、抵押或信用增级工具的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余额)。
f.资产规模预测
保险公司应根据报告期末资产配置情况和未来资产到期情况等,预测各测试期间末公司的高流动性资产规模和中低流动性资产规模的账面价值,不考虑资产出售和投资行为。
g.资产变现
当预测期间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首次出现负值时,保险公司应当一次性变现全部高流动性资产和全部中低流动性资产,计算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和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
高流动性资产和中低流动性资产应在预测规模的基础上,参照以下系数予以变现,已作为质押(包括显性和隐性)、抵押或信用增级工具的资产不可变现。
资产归类 |
资产类别 |
变现系数 |
高流动性资产 |
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中央政府债 |
95% |
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省级政府债、准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和资本补充债券、国务院批准特定机构发行的特别机构债券、AAA级金融企业(公司)债; |
90% |
|
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AAA级非金融企业(公司)债; |
85% |
|
上市普通股票(不含举牌及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股票); |
80% |
|
中低流动性资产 |
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国债 |
95% |
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省级政府债、准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和资本补充债券、国务院批准特定机构发行的特别机构债券、AAA级金融企业(公司)债 |
90% |
|
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AAA级非金融企业(公司)债 |
85% |
|
固定收益类保险资管产品、权益类保险资管产品 |
75% |
|
其他投资资产 |
60% |
h.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
从预测期间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首次出现负值起,由于假设高流动性资产一次性全部变现,下一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等于当期的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与下一期业务现金流之和,减去支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支付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i.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
从预测期间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首次出现负值起,由于假设中低流动性资产一次性全部变现,下一期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等于当期的累计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中低流动性资产变现后)余额与下一期业务现金流之和,减去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的债券本金及利息。
(2)压力情景预测
中国银保监会根据行业情况确定统一的压力情景,以反映行业可能面对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情景的测试程序应当与基本情景的测试程序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在基本情景的测试基础上,根据不同压力情景调整相应参数,以预测各种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状况。压力情景现金流测试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业务现金流预测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压力情景预测保费收入、赔款、给付、退保、费用等各项现金流。
b.资产现金流预测
保险公司预测压力情景下的资产现金流时,不考虑出售资产和其他资产现金流(如预测期间投资支付的现金),不考虑属于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的资产到期。
c.筹资现金流预测
保险公司预测筹资现金流时,不考虑以下现金流:预计通过股东增资、发行次级债以及其他资本工具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入;公司通过正回购、拆入资金等可从市场中融入的现金流入。
d.资产变现
在压力情景下,保险公司高流动性资产和中低流动性资产的变现系数与基本情景保持一致。
2.流动性比例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上季末总资产×100%
流动性资产的范围参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的相关规定。上季末总资产应当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和独立账户资产金额。
附件3: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压力情景
一、期限结构匹配
期限结构匹配基点价值变动的六种情景分别为上升、下降、倾斜上、倾斜下、扭转上和扭转下。变动幅度如下,其中正值表示关键期限对应折现率的上升幅度,负值表示折现率的下降幅度:
关键期限 |
上升 |
下降 |
倾斜上 |
倾斜下 |
扭转上 |
扭转下 |
0 |
136.88 |
-142.73 |
-200.00 |
250.00 |
253.95 |
-200.00 |
0.5 |
136.88 |
-142.73 |
-200.00 |
250.00 |
253.95 |
-200.00 |
1 |
136.88 |
-142.73 |
-200.00 |
250.00 |
253.95 |
-200.00 |
2 |
145.40 |
-151.62 |
-190.00 |
220.00 |
137.99 |
-131.33 |
3 |
146.24 |
-152.49 |
-180.00 |
200.00 |
48.80 |
-46.45 |
4 |
156.62 |
-163.32 |
-170.00 |
180.00 |
-17.42 |
16.58 |
5 |
161.23 |
-168.12 |
-160.00 |
160.00 |
-96.99 |
93.01 |
6 |
158.78 |
-165.57 |
-146.65 |
140.64 |
-138.34 |
132.67 |
7 |
157.74 |
-164.48 |
-137.61 |
131.97 |
-175.20 |
168.01 |
8 |
154.36 |
-160.96 |
-102.43 |
98.24 |
-173.22 |
166.12 |
10 |
149.23 |
-155.61 |
-67.23 |
64.48 |
-186.31 |
178.67 |
12 |
150.15 |
-156.57 |
-23.47 |
22.51 |
-166.08 |
159.28 |
15 |
150.91 |
-157.36 |
64.17 |
-61.54 |
-89.12 |
85.47 |
20 |
142.93 |
-149.04 |
129.64 |
-124.33 |
52.74 |
-50.58 |
25 |
136.12 |
-141.94 |
146.97 |
-140.94 |
105.37 |
-101.05 |
30 |
133.44 |
-139.15 |
134.05 |
-128.55 |
117.30 |
-112.49 |
35 |
133.44 |
-139.15 |
134.05 |
-128.55 |
117.30 |
-112.49 |
4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成本收益匹配
(一)压力情景一
该情景旨在反映宏观经济形势恶化对保险公司当期成本收益匹配状况的影响。具体情景设置为:权益市场下跌、利差扩大、房地产市场波动、投资资产违约率上升、汇率不利变动,该情景假设在报告期末同时发生以下情况:
1.权益类投资资产价值下跌
境内外股票和基金根据公司报送99%置信区间下三年VaR值情况下跌,除境内外股票和基金外的权益类投资资产按账面价值的15%计提减值损失。
2.投资性房地产价格下跌20%
对于按公允价值计价的上述资产,根据对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乘以80%,得到压力情景下的账面价值。
对于按历史成本计价的上述资产,根据对应资产最近一次的评估价格乘以80%与账面价值的较低值,得到压力情景下的账面价值。
3.利差扩大
利差扩大只评估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压力后的账面价值计算方法如下:
参数说明:
BVup为压力后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账面价值;
BV为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
σ为利差变动幅度相较报告期末利差的比率,压力情景取值σ=77%;
DTS为久期利差乘数;
Durspread为利差久期,用于衡量信用利差平行变动对资产价值的影响,计算方法参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中债价格指标产品久期基本计算方法》中对利差久期的计算方法;
S为利差,计算时以报告期末的国债利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使资产现金流按照无风险利率加该利差折现后的现值与资产的账面价值一致。
境内债券型基金按照公司报送99%置信区间下三年VaR情况计算损失。不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境外债券型基金等按照公司报送99%置信区间下境内债券型基金三年VaR值与境内债券型基金账面价值的比例计算损失。若公司未投资境内债券型基金的,不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境外债券型基金等按照中债综合全价指数99%置信区间下三年VaR值与报告期末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的比例计算损失。
4.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交易对手违约情景
根据最近一期评估的资产五级分类的情况,假设资产风险分类关注类及以下的资产发生违约,产生相当于其对应资产账面价值60%的损失。
5.外汇风险
有外汇敞口的公司,受到人民币汇率向不利方向波动10%的影响。
(二)压力情景二
该情景旨在反映市场低利率环境对保险公司成本收益匹配状况的影响。
压力情景不改变原有的资产配置比例和业务规划情况。压力情景下未来三年存量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考虑会计分类的影响,划入持有至到期或贷款及应收款的收益率不变,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根据剩余期限考虑利率下降的影响;新增可计算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收益率按压力后的投资收益率计算;可计算现金流的现金及流动性管理工具的收益率及保户质押贷款的收益率,采用期限为一年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资产利率向下比例,计算压力后的投资收益率;其他类别资产压力后的投资收益率均为零,计算加权后的整体预测会计投资收益率。
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压力后的收益率基于基本情景再投资收益率下调,下调比例参照下表。压力后的投资收益率=基本情景再投资收益率×(1+资产利率向下比例)。
期限 |
资产利率向下比例 |
1 |
-73% |
2 |
-71% |
3 |
-68% |
4 |
-63% |
5 |
-58% |
6 |
-54% |
7 |
-50% |
8 |
-46% |
9 |
-42% |
10 |
-37% |
11 |
-36% |
12 |
-34% |
13 |
-32% |
14 |
-30% |
15 |
-28% |
16 |
-28% |
17 |
-27% |
18 |
-26% |
19 |
-25% |
20+ |
-24% |
寿险业务负债保证成本率与基本情景未来三年的负债保证成本率相同,不受压力环境的影响。
(三)压力情景三
该情景旨在反映市场利率跃升对保险公司成本收益匹配状况的影响。未来三年的负债资金成本率计算不考虑非寿险业务。
压力情景不改变原有的资产配置比例和业务规划情况。假设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收益率(或收益率曲线)在未来第一年与基本情景保持一致,未来第二年较未来第一年上升100bps,未来第三年较未来第二年再上升100bps,针对存量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处置和新增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考虑其在未来第二年和第三年收益率(或收益率曲线)上升情况下的影响。
例如,假设保险公司基本情景下某一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在未来三年的收益率分别为4%、4.15%、4.20%,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该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到期收益率为4.10%。那么在压力情景三下,该固定收益类投资资产的处置与新增,未来第一年与基本情景保持一致,为4%;未来第二年较未来第一年上升100bps,为5%;未来第三年较未来第二年再上升100bps,为6%。
权益类投资资产未来三年的收益率采用基本情景假设和权益类投资资产三年平均会计投资收益率的较小值。三年平均会计投资收益率,是指当期会计投资收益率、过去第一年会计投资收益率、过去第二年会计投资收益率的几何平均值,开业不满三年的公司,采用从公司开业日期至报告期末的平均会计投资收益率。投资性房地产收益率与基本情景一致。
寿险业务负债资金成本率在未来第一年与基本情景相同;未来第二年,传统保险账户中的中短存续期产品、万能保险账户的负债资金成本率较基本情景上升100bps,分红保险账户的负债资金成本率较基本情景上升100bps×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未来第三年,传统保险账户中的中短存续期产品、万能保险账户的负债资金成本率较基本情景上升200bps,分红保险账户的负债资金成本率较基本情景上升200bps×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传统保险账户中其他产品负债资金成本率在未来第二年至第三年与基本情景相同。
(四)压力情景四
该情景旨在反映非寿险业务对保险公司成本收益匹配状况的影响。非寿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经营的短期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和短期寿险。
保费增长率:开业满三年的公司为基本情景的130%,开业未满三年的公司为基本情景的150%。
赔付率和费用率:开业满三年的公司分别为基本情景的106%,开业未满三年的公司分别为基本情景的110%。
三、现金流匹配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以下不利情景进行现金流匹配压力测试:签单保费较去年同期下降80%,同时退保率假设为基本情景的2倍(但退保率绝对值不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