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版人身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金非银检函〔2025〕120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2024版人身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工作,提升数据质量,夯实监管数据基础,现通报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报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问题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人身保险公司2024版)的通知》(金办发〔2024〕117号)的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已于2025年4月开始人身险2024版标准化监管数据的报送,大部分公司都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数据报送相关工作,但是在数据的完整性和数据报送工作方面仍存在部分问题:
1.数据文件问题。部分公司报送的数据存在报文内容错误、报文内容与数据包内容不一致、数据包解压失败等问题,多次修改后仍无法入库,导致无法按照要求时间完成数据报送。
2.历史数据的报送问题。按照规范要求,各公司在本次规范升级后报送存量数据时需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回溯,部分公司未按照要求对该时间范围内的数据进行回溯,漏报保费、理赔等数据;部分公司的历史数据存在错报情况,如将2023年之前的收费数据统一赋值,错报为2023年。
3.数据修正问题。部分公司在报送存量或增量数据后,短期内对数据进行频繁修正重报,严重影响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数据质量问题。部分公司存在报送时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加工、数据未真实反映业务等问题,如员工信息私自脱敏、渠道信息应填未填、产品标识加工不准确、财务科目名称填报不准确、财务凭证信息填报不规范等。
二、报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工作。各人身保险公司要按照“谁管业务,谁管数据”的原则,建立数据表责任制,明确每张数据表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负责表中所有数据项的数据逻辑、数据质量及数据治理等工作,从根本保证数据与业务的一致性。
2.加强数据治理。各人身保险公司应严格落实数据管理主体责任,深化数据治理、丰富完善检核规则,加强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流程管理,不断提高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数据质量。
3.加强历史数据报送。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按照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要求,完整准确报送历史数据。存在历史数据漏报错报问题的公司应尽快完成数据修正,并于2025年8月20日前重报。
4.加强数据报送准确性、及时性。各人身保险公司在每月报送时完整、准确地报送数据,避免频繁进行数据修正。如需要修订数据,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前10个工作日提出重报申请,并于次月20日(遇假节日顺延)前完成数据重报,不得频繁多次重报、多批次数据重报。
5.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做好数据入库、数据核验等工作,并建立重报工作台账,开展规范答疑等工作。
6.各金融监管局要加强指导,通过提示函、约谈相关责任人、专项通报、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各人身保险公司做好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工作。
请各金融监管局将此文转发至辖内人身保险法人机构。
保险和非银机构检查局
2025年7月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