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北京达道至简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信、张蓓、杨娉、王琰、曹楠、李伟、杨富玉、冯蕾、毛奇正、王东妮、雷曜、管晓明、李亚琳、刘嘉龙、王湃涵、李佳凝、廖原、向飞、陈代娣、綦久竑、孟萌、沈双波、葛兴安。
绿色金融术语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绿色金融的通用术语。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金融,以及与此有关的投资、融资、管理、科研、教学、交流、出版等领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基础术语
3.1 绿色金融 green finance
绿色金融是指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的金融活动。
3.2 气候投融资 climate finance
气候投融资是指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活动。注:气候投融资以实现国家自主贡献和低碳发展为目标,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范围包括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
3.3 可持续金融 sustainable finance
可持续金融是指金融部门做出投资决定时适当考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及环境(E)、社会(S)和治理(G)因素,从而增加对可持续经济活动和项目的投资,或其他有助于改善ESG问题的金融活动。注:环境考虑因素包括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以及更广泛的环境问题,如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污染和发展循环经济等。
3.4 绿色金融体系 green finance system
绿色金融体系是指强化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制度安排。注:绿色金融体系既支持绿色经济活动,又支持转型经济活动。
3.5 转型金融 transition finance
转型金融是指支持减缓气候变化、高碳排放或难以减排领域向低碳排放或近零排放转型的经济活动和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注:转型金融既支持具体经济活动(含生产设施和项目),又支持经营主体整体层面的转型。
3.6 绿色资产 green asset
绿色资产是指特定会计主体在与绿色经济活动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中形成的、能以货币计量、预期能带来确定效益的资源。
3.7 能效融资 energy efficiency financing
能效融资是指金融机构对节能及能源效率提高类项目提供的资金融通及相应的风险识别、管理措施等金融活动。
3.8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的节能服务机制。示例: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实现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项目的全部成本。
3.9 绿色供应链融资 green supply chain financing
绿色供应链融资是指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制造和流通绿色产品的金融活动。注:绿色供应链融资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类,广义的绿色供应链融资还包括金融机构支持上下游企业为达到核心企业的绿色要求而进行的融资活动。
3.10 绿色经济活动 green economic activity
绿色经济活动是指有助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相关经济活动。注:包括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
3.11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nature-based solution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是指保护、养护、恢复、可持续利用和管理自然或改良土地、淡水、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以有效和适应性地应对社会、经济和环境挑战,同时对人类福祉、生态系统服务、复原力和生物多样性产生惠益的行动。
4、绿色信贷术语
4.1 绿色信贷 green credit
绿色贷款green loan
绿色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给企(事)业法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用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的贷款。
4.2 能效信贷 energy efficiency credit
能效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向用能单位提供的用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信贷。
4.3 可持续挂钩贷款 sustainability linked loan
可持续挂钩贷款是指金融机构激励借款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各类型贷款工具。
5、绿色证券术语
5.1 绿色债券 green bond
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5.2 绿色金融债券 green financial bond
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5.3 绿色企业债券 green enterprise bond
绿色企业债券是指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按规定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的企业债券。
5.4 绿色公司债券 green corporate bond
绿色公司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的公司债券。
5.5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green debt financing instrument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专项资金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或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
5.6 可持续发展债券 sustainability bond
可持续发展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专门用于绿色和社会项目融资与再融资的债券。
5.7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green asset-backed security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是指基础资产或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且原始权益人主营业务属于绿色产业领域的资产支持证券。
5.8可持续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sset support project
可持续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指以绿色基础资产或绿色项目和社会项目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属于可持续发展债券的一种。
5.9 绿色担保 green guarantee
绿色担保是指专注于扶持绿色经济发展的担保公司对绿色金融产品进行担保或其他增信的行为。
5.10 绿色债券指数 green bond index
绿色债券指数是指以绿色债券为样本券构成的债券指数。注:用于反映绿色债券的市场走势和价格变化,为投资者提供业绩比较基准和投资标的。
5.11 环境、社会和治理股票指数 environment,society and governance stock index
环境、社会和治理股票指数是指将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的评级,运用于样本选取和加权设计的股票类指数。
6、绿色保险术语
6.1 绿色保险 green insurance
绿色保险是指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提供的用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一种保险制度安排。示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典型的绿色保险。注:绿色保险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类,广义的绿色保险还包括保险资金的绿色运用。
6.2 可持续保险 sustainable insurance
可持续保险是指保险业通过识别、评估、管理、监测与环境、社会、治理相关的风险和机遇,以负责任和前瞻的方式开展保险价值链中的所有活动(包括与各利益相关方的互动)的保险活动。注:可持续保险旨在降低风险,开发创新性解决方案,改善经营业绩,同时致力于支持环境、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6.3 绿色保险产品 green insurance product
绿色保险产品是指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
6.4 环境污染风险保障类保险insurance f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risk indemnity
环境污染风险保障类保险是指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产品。
6.5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environmental pollution liability insurance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产品。
6.6 绿色资源风险保障类保险insurance for green resources risk protection
绿色资源风险保障类保险是指对支持保护森林、野生动物等绿色自然资源,缓解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矛盾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
6.7 绿色产业风险保障类保险insurance for green industry risk protection
绿色产业风险保障类保险是指对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相关产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注:该保险的保险对象包括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农业等行业领域有关技术装备和产品。
6.8 绿色金融信用风险保障类保险insurance for green financial credit risk guarantee
绿色金融信用风险保障类保险是指在绿色金融活动中,针对绿色金融工具,以履约义务人的信用风险为标的的保险产品。
6.9 气候或天气风险保障类保险insurance for climate or weather risk indemnity
气候或天气风险保障类保险是指从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的角度出发,对自然灾害损失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
6.10 鼓励实施环境友好行为类保险insurance for encouraging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behavior
鼓励实施环境友好行为类保险是指对实施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等环境友好行为的投保人,提供费率优惠或权益增进的保险产品。
6.11 养殖保险理赔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linkage mechanism for claim settlement of breeding insurance and harmless disposal of dead livestock and poultry
养殖保险理赔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是指保险公司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从而降低疫病传播、环境污染及食品安全风险的工作机制。
6.12 保险资金的绿色运用green application of insurance fund
保险资金的绿色运用是指根据保险资金成本、期限的特性,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绿色产业基金、绿色信托、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绿色债券等多元化方式,支持绿色项目或绿色产业发展的投资活动。
7、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租赁和绿色票据术语
7.1 绿色基金 green fund
绿色基金是指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投资于能产生环境效益或从事环境相关业务企业和项目的基金。注:根据投资标的不同,绿色基金可划分为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和绿色证券投资基金。
7.2 绿色产业投资基金 green industrial investment fund
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以绿色产业项目或绿色融资主体的股权为投资标的的基金。
7.3 绿色证券投资基金 green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绿色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以绿色债券或绿色融资主体的股票为投资标的的基金。
7.4 绿色债券投资基金 green bonds investment fund
绿色债券投资基金是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带有绿色标识的债券的基金。注:绿色债券投资基金是绿色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
7.5 绿色信托 green trust
绿色信托是指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的信托产品及受托服务。
7.6 绿色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green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绿色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指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汇集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将资金运用于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畴的不动产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7.7 绿色租赁 green lease
绿色租赁是指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的租赁产品及服务。
7.8 绿色票据 green bill
绿色票据是指票据当事人在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中签发、取得、转让的商业汇票。注:绿色票据分为绿色银行承兑汇票、绿色商业承兑汇票和绿色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8、环境权益术语
8.1 环境权益 environmental equity
环境权益是指政府对行为主体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消耗数量方面设定许可、进行总量控制而产生的权益。注:自然资源角度的环境权益主要包括水权、用能权或节能量、绿色电力证书等。环境容量角度的环境权益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和排污权。[来源:JR/T0228—2021,3.1,有修改]
8.2 排污权 pollution discharge permit
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
8.3 节能量 energy saving
节能量是指用能单位在实现同等生产或服务水平的条件下,节省的能源消费数量。
8.4 用能权 energy using permit
用能权是指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用能单位经政府核定允许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标。注:用能单位自产自用的可再生能源一般不计入其综合能源消费量。
8.5 水权 water permit
水权是指由政府核发的水资源使用权。注:主要包括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
8.6 绿色电力证书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
绿色电力证书是指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注:绿色电力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
8.7 总量与交易机制 cap and trade mechanism
总量与交易机制是指一种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的市场化机制。示例:政府在确定一定地域和时间范围内碳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向纳入控排范围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分配碳排放指标并要求其满足履约要求;重点碳排放单位依据自身实际碳排放情况,可以通过市场活动,购买不足的碳排放指标以满足履约要求,或出售多余的碳排放指标以获取额外收益。
8.8 环境权益融资 environmental equity finance
环境权益融资是指金融机构基于经济主体合法拥有的环境权益,为经济主体提供的抵质押、回购及环境权益借贷等金融活动。注:环境权益包括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绿色电力证书等。
9、碳市场和碳金融术语
9.1 碳金融 carbon finance
碳金融是指基于碳配额、碳信用等碳资产的资金融通活动。注:碳金融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类,广义的碳金融还包括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增加碳汇能力的商业活动服务的投融资活动。
9.2 碳排放权 carbon emission permit
碳排放权是指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的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注:包括碳排放权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来源:JR/T0244—2022,3.1]
9.3 碳排放权配额carbon allowance
碳配额carbon allowance
碳排放权配额是指主管部门基于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要求,向被纳入温室气体减排管控范围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的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注:1单位碳配额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碳排放额度。[来源:JR/T0244—2022,3.2]
9.4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来源:JR/T0244—2022,3.3]
9.5 碳排放权交易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主管部门以碳排放权的形式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或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开发单位,允许碳排放权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以社会成本效益最优的方式实现减排目标的市场化机制。[来源:JR/T0244—2022,3.4]
9.6 碳资产carbon asset
碳资产是指由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产生的新型资产。注:主要包括碳配额和碳信用。[来源:JR/T0244—2022,3.5]
9.7 碳金融产品 carbon financial products
碳金融产品是指建立在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上,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增加碳汇能力的商业活动,以碳配额和碳信用等碳排放权益为媒介或标的的资金融通活动载体。[来源:JR/T0244—2022,3.6]
9.8 碳汇carbon sink
碳汇是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来源:JR/T0244—2022,3.7]
9.9 碳信用 offset credits
碳信用是指项目主体依据相关方法学,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经过第三方的审定和核查,依据其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效果所获得签发的减排量。注:国内主要的碳信用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国际上主要的碳信用为《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核证减排量(CER)。[来源:JR/T0244—2022,3.8]
9.10 碳金融工具 carbon financial instruments
碳金融工具是指服务于碳资产管理的各种金融产品。注:包括碳市场融资工具、碳市场交易工具和碳市场支持工具。[来源:JR/T0244—2022,3.9]
9.11 碳市场融资工具 carbon financing instruments
碳市场融资工具是指以碳资产为标的进行各类资金融通的碳金融产品。注:主要包括碳债券、碳资产质押融资、碳资产回购、碳资产托管等。[来源:JR/T0244—2022,3.9.1,有修改]
9.12 碳债券 carbon bonds
碳债券是指发行人向投资者发行并承诺按时还本付息,同时将低碳项目产生的碳信用收入与债券利率水平挂钩的用于筹集低碳项目资金的有价证券。[来源:JR/T0244—2022,3.9.1.1,有修改]
9.13 碳资产质押融资 carbon assets pledge
碳资产质押融资是指碳资产的持有者(即借方)将其拥有的碳资产作为质押物,向资金提供方(即贷方)进行质押以获得贷款,到期再通过还本付息解押的金融活动。[来源:JR/T0244—2022,3.9.1.2,有修改]
9.14 碳排放权质押融资 carbon allowance pledge
碳配额质押融资carbon allowance pledge
碳排放权质押融资是指融资需求方(即借方)将其拥有的碳配额作为质押物,向资金提供方(即贷方)进行质押以获得贷款,到期再通过还本付息解押的金融活动。
9.15 碳资产回购 carbon assets repurchase
碳资产回购是指碳资产的持有者(即借方)向资金提供机构(即贷方)出售碳资产,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照约定价格购回所售碳资产以获得短期资金融通的合约。[来源:JR/T0244—2022,3.9.1.3]
9.16 碳资产托管 carbon assets custody
碳资产托管是指碳资产管理机构(托管人)与碳资产持有主体(委托人)约定相应碳资产委托管理、收益分成等权利义务的合约。[来源:JR/T0244—2022,3.9.1.4]
9.17 碳市场交易工具 carbon trading instruments
碳金融衍生品 carbon financial derivatives
碳市场交易工具是指在碳排放权交易基础上,以碳配额和碳信用为标的的金融合约。注:主要包括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碳掉期、碳借贷等。[来源:JR/T0244—2022,3.9.2]
9.18 碳远期 carbon forward
碳远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未来某一时刻以确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相应的以碳配额或碳信用为标的的远期合约。[来源:JR/T0244—2022,3.9.2.1]
9.19 碳期货 carbon futures
碳期货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的碳配额或碳信用的标准化合约。[来源:JR/T0244—2022,3.9.2.2]
9.20 碳期权carbon options
碳期权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碳配额或碳信用(包括碳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来源:JR/T0244—2022,3.9.2.3]
9.21 碳掉期 carbon swaps
碳互换 carbon swaps
碳掉期是指交易双方以碳资产为标的,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交换现金流或现金流与碳资产的合约。注:包括期限互换和品种互换。[来源:JR/T0244—2022,3.9.2.4]
9.22 期限互换 term swaps
期限互换是指交易双方以碳资产为标的,通过固定价格确定交易,并约定未来某个时间以当时的市场价格完成与固定价格交易对应的反向交易,最终对两次交易的差价进行结算的交易合约。[来源:JR/T0244—2022,3.9.2.4.1]
9.23 品种互换 varieties swaps
品种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确定的期限内,相互交换定量碳配额和碳信用及其差价的交易合约。[来源:JR/T0244—2022,3.9.2.4.2,有修改]
9.24 碳借贷carbon lending
碳借贷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其中一方(贷方)同意向另一方(借方)借出碳资产,借方可以担保品附加借贷费作为交换。注:碳资产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目前常见的有碳配额借贷,也称借碳。[来源:JR/T0244—2022,3.9.2.5]
9.25 碳市场支持工具 carbon supporting instruments
碳市场支持工具是指为碳资产的开发管理和市场交易等活动提供量化服务、风险管理及产品开发的金融产品。注:主要包括碳指数、碳保险、碳基金等。[来源:JR/T0244—2022,3.9.3]
9.26 碳指数 carbon index
碳指数是指反映整体碳市场或某类碳资产的价格变动及走势而编制的统计数据。注:碳指数既是碳市场重要的观察指标,也是开发指数型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的基础,基于碳指数开发的碳基金产品,列入碳指数范畴。[来源:JR/T0244—2022,3.9.3.1]
9.27 碳保险 carbon insurance
碳保险是指金融机构开发的用于降低碳资产开发或交易过程中违约风险的保险产品。注:目前主要包括碳交付保险、碳信用价格保险、碳资产融资担保等。[来源:JR/T0244—2022,3.9.3.2,有修改]
9.28 碳基金 carbon fund
碳基金是指依法可投资碳资产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来源:JR/T0244—2022,3.9.3.3]
10、绿色评估认证和评级术语
10.1 绿色评估认证 green assessment and certification
绿色评估认证是指由评估认证机构依据一套特定或公认的绿色标准(通常与业务流程、环境与或社会风险、可持续性有关),对受评主体、项目或其他资产标的绿色属性及合规性进行的评估认证。
10.2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 green bond assessment and certification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是指由评估认证机构对债券是否符合绿色债券相关监管要求进行的评估认证。
10.3 绿色债券信用评级 green bond credit rating
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是指在一般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带来的潜在风险纳入对绿色债券的考量,对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开展的综合评价。[来源:JR/T0280—2023,3.2]
10.4 绿色程度评价 green level evaluation
绿色程度评价是指评估认证机构将环境影响、生态系统影响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因素纳入评价范围,对受评对象的环境综合表现给出的评价。注:绿色程度评价旨在向市场充分披露受评对象的环境信息和问题,帮助相关方面全面了解其环境效益和风险状况。
10.5 绿色银行评价 green bank evaluation
绿色银行评价是指金融管理部门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与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等内容,对其绿色金融工作情况给出的评价。注:绿色银行评价旨在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绿色、循环、低碳经济,有效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
11、环境效益、环境成本和生态补偿机制术语
11.1 环境效益 environmental benefit
环境效益是指由企业经济活动或项目建设运营所产生的、对生态环境产生的改善与优化的结果。注:环境效益是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正外部性,包括削减环境污染物、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等。
11.2 环境成本 environmental cost
环境成本是指由企业经济活动或项目建设运营导致的通常未由相应经济主体所实际承担的不良环境后果。注:环境成本是经济活动所产生的负外部性,包括各类型的环境污染、能源资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潜在环境风险、生态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
11.3 生态保护补偿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因履行生态保护责任所增加的支出和付出的成本,予以适当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
12、绿色金融统计术语
12.1 绿色贷款标识 green loan identification
绿色贷款标识是指金融机构根据贷款是否符合绿色贷款统计制度,给予每笔贷款业务不同的分类标识。注:此处金融机构的范围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外资银行、民营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12.2 绿色金融统计 green finance statistic
绿色金融统计是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和统计制度,对金融机构提供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及服务开展的统计。
13、绿色金融保障机制及机构术语
13.1 环境、社会和治理 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ESG
环境、社会和治理是指从对环境的影响、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衡量经济主体价值观念的一种评价。
13.2 环境、社会和治理投资 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 investment
ESG投资 ESG investment
ESG投资是指将投资标的在对环境的影响、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的综合表现作为资产配置和选择依据的投资活动。注:ESG投资是与伦理投资、责任投资、绿色投资、可持续投资相近的投资理念。
13.3 负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of responsible investment;PRI
负责任投资原则是指由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FI)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lobalCompact)联合发起的一套投资原则。注:负责任投资原则包含六项投资者倡议。一是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投资分析和决策过程;二是成为积极的所有者,将ESG因素纳入所有权政策与实践;三是要求投资机构适当披露ESG信息;四是促进投资行业接受并实施负责任投资原则;五是建立合作机制,提升负责任投资原则实施的效能;六是汇报负责任投资原则实施的活动与进程。
13.4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reen investment principles for the belt and road;GIP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是指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绿色金融倡议组织共同牵头多家机构起草的一套自愿准则。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包括七条原则。一是将可持续性纳入公司治理,二是充分了解ESG风险,三是充分披露环境信息,四是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五是充分运用绿色金融工具,六是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七是通过多方合作进行能力建设。
13.5 可持续保险原则 sustainable insurance principle
可持续保险原则是指由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FI)提出的面向全球保险公司提供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专门指导的一系列原则。
13.6 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climate risk stress test
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是指借鉴压力测试方法学,对金融机构可能面临的气候风险进行的量化评价。注:金融机构将其资产负债或某一特定领域的资产组合置于灵活的情境设定中,分析评估该机构或资产组合在不同情境设定下应对不同渠道、不同程度气候风险的能力。
13.7 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监测 monitoring of climate risk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
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监测是指金融机构对自身资产和客户面临的气候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识别、估计与评价。
13.8 金融机构气候风险控制controlling of climate risk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
金融机构气候风险控制是指金融机构通过采取各种手段、规章和措施,达到规避、管理各类客户和业务环境风险的过程。
13.9 环境信息披露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环境信息披露是指经济主体按照监管要求或自愿通过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形式披露或解释其所属项目环境评价及环保行政许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排污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环保守法、环境管理等环境信息的行为。
13.10 洗绿 greenwashing
洗绿是指经济主体通过误导的方式或虚假的信息,夸大或谎称其产品、服务、政策、目标环境友好的行为。
13.11 反洗绿机制 anti-greenwashing mechanism
反洗绿机制是指针对洗绿行为建立的防范监督机制。
13.12 绿色项目库green project database
绿色项目库是指按照特定界定标准对绿色项目进行遴选、认定,并对符合标准的绿色项目信息进行汇总形成的数据库。
13.13 金融机构环境法律责任environmental legal liability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
金融机构环境法律责任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提供融资的企业或项目所产生的环境不利影响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3.14 绿色担保服务机构green guarantee service company
绿色担保服务机构是指主要为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注:绿色担保服务机构支持提升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的信用等级和融资可获得性,帮助解决企业和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社会资本流向绿色领域的动力。
13.15 绿色评估认证服务机构institution for green assessment and certification service
绿色评估认证服务机构是指在绿色金融领域具备国家管理部门规定的基本条件,对企业、项目或债券等是否符合相关绿色金融标准和要求进行评估、审查或认证,并发表评估、审查或认证意见的独立第三方机构。
参考文献
[1]JR/T 0228—2021 环境权益融资工具
[2]JR/T 0244—2022 碳金融产品
[3]JR/T 0280—2023 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指引
[4]ISO/TR 32220:2021 可持续金融基本概念和关键倡议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6]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
[7]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4〕70号)
[8]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银发〔2024〕181号)
[9]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发〔2024〕200号)
[10]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银发〔2017〕115号)
[11]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银发〔2021〕96号)。
[12]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能效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5〕2号)
[1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8〕10号)
[1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9〕326号)
[15]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第20号)
[1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8〕29号)
[17]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银协发〔2017〕171号)
[1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
[19]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
[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
[21]水利部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水政法〔2005〕11号)
[22]EU 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SFDR),Regulation(EU)2019/2088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November 2019 on Sustainability-related disclosure in the financial service se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