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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领域

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答: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2004版最初对保险资管公司的定义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一是明确了保险资管子公司的投资人角色定位,二是确定了其主业为管理保险资产。经过市场的发展和监管的完善,在2022年版中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通过接受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合格投资者委托、发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方式,以实现资产长期保值增值为目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允许的其他业务的金融机构。

 

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保险资管公司从定位上来看,其主营业务应是管理业内保险资金为主。2022年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定义中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拓展:接受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合格投资者委托、发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将保险资管定义中资金来源从业内资金拓展到了业外。

 

问:保险资金的投资模式有哪些?

答:从投资模式上来看保险投资模式可以分为自主投资和委托投资,从各家选择来看,整体以委托投资为主自主投资为辅。具体来看,自主投资分为全自主投资和单一资管计划投资。委托投资主要以关联方保险资管为主,非关联方保险资管为辅(自己控、参保险资管,别人的保险资管)。2022年5月,《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9号,以下简称“9号文”)下发,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的机构限定在保险资管公司,但是,保险公司仍可以自主投资基金公司、券商及其子公司的单一资管计划(发行人不含基金子)。虽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是对于保险公司实质开展业务影响不大。9号文之后,保险资金运用仅包含自主投资、委托关联方/非关联方保险资管公司两种大模式。从上述的投资模式来看,共有5个组合,自主投资模式来看:有全自主和自主+单一两种模式;自主+委托模式来看:有自主+委托、自主+委托+单一以及委托投资+单一资管计划投资三种模式。从选择上看自主+委托+单一资管投资是大型的保险资管的主流,自主+委托投资的投资模式是中小型保险资管的主流,全委托模式较为小众

 

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的有哪些?

答:保险资管的业务共有7类,分别为资管业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户业务、投顾、财顾业务、公募业务、专项产品、私募基金。

 

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管业务是什么?

答: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管业务分为债权、股权计划以及组合类产品,2015年《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作为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支持计划)业务的开展依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支持计划,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的业务活动。此外,暂行办法还对保险资管专项支持计划进行了规范。

 

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顾、财顾业务是什么?

答:投顾、财顾业务其开展依据是2022年版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下业务:(一)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及其形成的各种资产;(二)受托管理其他资金及其形成的各种资产;(三)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四)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保险私募基金业务等;(五)开展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以及提供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运营、会计、风险管理等专业服务;(六)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七)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一般顾问服务包括:QFII顾问服务、银行理财顾问服务、财产信托顾问服务。QFII顾问服务是指QFII提供资格申请、业务流程、投资组合、定期报告、后台清算与风险控制全过程的顾问服务。银行理财顾问服务是指为银行理财产品提供产品设计、投资管理、注册登记、后台清算与风险控制、定期报告等全过程的顾问服务。财产信托顾问服务是指为信托产品提供项目来源,安排交易结构,协助销售信托产品等顾问服务。

 

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项业务是什么?

答:保险资管公司设立专项产品能发挥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可以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因此在2018年原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专项产品主要用于化解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投资标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开发行的债券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经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此外对于投资者划定为保险机构、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及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专户业务是什么?

答:保险资管的专户业务从规模来看是所有业务中占比最大的一项,其开展依据为2012年颁布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可以接受客户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按照相关市场规则,以资产管理产品或专户名义,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独立运作管理。但须注意这里的资产管理与资管新规中的资产管理不同,本质上来看,资管新规的资产管理是信托关系而这里的资产管理并非信托关系。信托关系的资产管理业务是在上文中的资产管理业务当中。此外,绝大多数保险资金并不是直接通过投资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产品进行投资,而是直接将资金交由保险资管公司进行打理,保险资管公司以委托人名义进行管理。

 

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募业务是什么?

答:保险资管的公募业务其开设依据为2012年《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申请,依法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保险机构开展公募业务的路径有三条:新设基金公司、收购现有基金公司或是以事业部形式。截止目前共有9家公募基金管理人受保险资金直接控股、参股:平安基金、国寿安保基金、国联安基金、太平基金、泓德基金、华泰保兴基金、浙商基金、泰康基金和人保资产。此外,从保险资管公司的角度来看,仅有人保资产一家获得公募牌照。

 

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私募业务是什么?

答:保险私募基金业务的设立依据为2015年颁布的《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资金可以设立私募基金,范围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以上述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母基金。保险私募基金的亮点在于要同时具备发起人和管理人,其中:发起人由保险资管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主要负责发起设立私募基金、确定基金管理人等,是通过私募基金开展投资业务的载体;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发起人担任,也可以由发起人指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主要负责资金募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基金退出等事宜,是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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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改: 202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