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监管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财产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出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采集标准化监管数据7689.60亿条,约275TB。数据量最大的三张表为客户保单对照表、收费明细表、财务凭证信息表,数据量分别为1778.12亿条、1316.49亿条、761.56亿条。通过持续推进数据治理工作,各财产保险公司全部可以及时报送数据,26家公司累计提出577个批次数据修正申请。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部分公司均能够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保险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版)》(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报送数据,但仍有部分公司对监管数据报送的重视程度不够,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特别是重点业务领域的关键字段的数据质量还不能满足应用要求。(具体问题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为切实提高财产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质量,提升公司数据治理水平,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数据报送工作。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工作,在必要的人员和资源保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和方法,优化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的质量保证机制,确保数据报送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同时,以该项工作为契机和抓手,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推动业务转型升级,促进管理提质增效,确保风险有效控制,
(二)及时整改现有问题。本次通报只列举典型问题,未被通报的公司并不代表报送数据已尽善尽美。各财产保险公司都应以监管数据质量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对自身标准化监管数据及报送工作开展自查评估,并针对自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
(三)加强数据报送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应加大指导力度,必要时采取约谈、提示函、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辖内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工作。
(四)协助保险机构加快整改。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可视情况,指导协助各财产保险公司完成数据整改及重报、补报等相关工作,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检验审核,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五)建立数据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和非银机构检查局将定期对财产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质量进行通报,并重点关注屡次被通报、整改不及时的机构。
附件:财产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
(请各金融监管局将此件转发至辖内财产险法人机构)
附件:财产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车险业务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款定义表中的“险类”未区分交强险和商业险。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存在该问题。
保单基本信息表中的“险类”未区分交强险和商业险。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该问题。
保单基本信息表中的“承保地区”填写为全国。其中,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同一批次数据中全部填写为“全国”,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批次数据中填写为“全国”的比例超过50%。
车险标的信息表中的“无赔款优待系数”未准确填写。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同一批次数据中错误数据占比超过50%。
二、责任险业务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款定义表中的“险类”直接填写为责任保险,没有进行细分。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该问题。
保单基本信息表中的“险类”直接填写为责任保险,没有进行细分。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该问题。
雇主责任险企业保单扩展信息表中,企业地址有详细记录但“企业地址所在省”没有准确填写。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该问题。
保单基本信息表中,“特别约定标志”为是,但“特别约定”为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该问题。
三、农险业务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款定义表中的“备案起售日期”大于“备案停售日期”。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存在该问题。
农险赔案扩展信息表中,“理赔公示标志”为是时,“理赔公示开始时间”和“理赔公示结束时间”填写为默认值。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该问题较严重
四、意外险业务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款定义表中的“费率上限”小于“费率下限”。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