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2120—2008《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与GB/T22120—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
c)更改了“企业信用数据项”(见第4章~第10章,2008年版的第3章~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高正电气有限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商业信用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江山市供电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成都水木清华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数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新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数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航天科工网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江洲、雷光程、周莉、段利军、赵亮、施展、赵燕、张志清、李向华、罗乐、陈炎明、李肖静、孙会明、袁星煜、孟翠竹、吴焱、江浩、金崇波、周涵婷、徐冰、杨宝峰、李湧范、张永芳、潘飞铭、吴彦霖、叶如意、刘中华、赵东辉、刘勇、邵元勋、林志贤、金旭冉、张旻旻、孙良泉、张传斌、张金波、高爽、孙莹、陈仁庆、申永宏、邹珍军、唐岱、熊枫、苏天诺、尚伟龙。
引言
《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GB/T22120—2008)自2008年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促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完善,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都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规范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信用环境不断发展和完善,对企业信用数据项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需求日益迫切。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在广泛调研分析相关方业务需求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调研分析全国范围内企业信用数据共享和交换现状,汇总企业信用风险控制信息和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进一步明确企业信用信息范围,为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公开,推动和加快企业信用信息的高效共享和应用提供支持。
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类别及数据项构成,以及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合同履行信息、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知识产权信息、企业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运营及财务信息、金融信贷信息、社会评价信息、其他信息数据项及其描述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信用管理活动,以及政府部门与各机构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活动,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企业的信用监管活动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 2659.1世界各国和地区及其行政区划名称代码第1部分:国家和地区代码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7408.1日期和时间信息交换表示法第1部分:基本原则
GB/T 12406表示货币的代码
GB/T 20091组织机构类型
GB/T 22117信用基本术语
GB/T 39048行政许可事项分类与编码规则
GA/T 2000.156公安信息代码第156部分:常用证件代码
3、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企业信用信息类别及数据项构成
企业信用信息的类别划分为:
a)登记注册基本信息:细分为主体识别信息、股权结构信息、高层管理人员信息和关联组织信息;
b)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
c)行政管理信息:细分为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信息、行政确认信息、行政征收信息、行政给付信息、行政裁决信息、行政补偿信息、行政奖励信息、行政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备案信息;
d)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
e)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f)合同履行信息;
g)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
h)信用评价结果信息:细分为行业评价信息和第三方评价信息;
i)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
j)知识产权信息;
k)企业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障信息、住房公积金缴纳信息、公共事业缴费信息和税务缴纳信息等;
l)运营及财务信息:细分为产品及服务信息、管理体系评定信息、财务信息、财政资金资助信息、资质认定信息、股权转让及出质信息;
m)金融信贷信息:细分为金融授信信息、贷款及负债信息、逾期及违约信息、对外担保及代偿信息、资产处置信息、不良及关注类债务信息、已还清债务信息和民间借贷信息;
n)社会评价信息:细分为舆情评价信息、社会公益活动信息和主体查询记录;
o)其他信息:除上述几类之外、与企业信用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修复信息、投诉信息、举报信息和异议信息等。
各类信息数据由一系列数据项构成,以列表的形式给出各类信息各数据项的详细属性。数据项描述方法及规则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企业信用数据项:
表1 主体识别信息数据项
表2 股权结构信息数据项
表3 高层管理人员信息数据项
表4 关联组织信息数据项
表5 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数据项
表6 行政许可信息数据项
表7 行政处罚信息数据项
表8 行政强制信息数据项
表9 行政确认信息数据项
表10 行政征收信息数据项
表11 行政给付信息数据项
表12 行政裁决信息数据项
表13 行政补偿信息数据项
表14 行政奖励信息数据项
表15 行政监督检查信息数据项
表16 行政备案信息数据项
表17 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数据项
表18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数据项
表19 合同履行信息数据项
表20 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数据项
表21 行业评价信息数据项
表22 第三方评价信息数据项
表23 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数据项
表24 知识产权信息数据项
表25 社会保障信息数据项
表26 住房公积金缴纳信息数据项
表27 公共事业缴费信息数据项
表28 税务缴纳信息数据项
表29 产品及服务信息数据项
表30 管理体系评定信息数据项
表31 财务信息数据项
表32 财政资金资助信息数据项
表33 资质认定信息数据项
表34 股权转让及出质信息数据项
表35 金融授信信息数据项
表36 贷款及负债信息数据项
表37 逾期及违约信息数据项
表38 对外担保及代偿信息数据项
表39 资产处置信息数据项
表40 不良及关注类债务信息数据项
表41 已还清债务信息数据项
表42 民间借贷信息数据项
表43 舆情评价信息数据项
表44 社会公益活动信息数据项
表45 主体查询记录的数据项
表46 信用修复信息数据项
表47 投诉信息数据项
表48 举报信息数据项
表49 异议信息数据项
附录A(规范性)数据项描述方法及规则
A.1 数据项描述属性
信息数据中的数据项对应信息实体的属性。数据项通过以下属性描述。
a)数据项名称:为数据项赋予的一个语言指称。数据项名称命名规则见A.2,该属性为必备项。
b)字段名:数据项用于数据库设计、交换格式等场合时的名称。字段名命名规则见A.3,该属性为必备项。
c)数据类型及格式:数据项的允许取值应遵循的数据类型和应用格式。数据类型及格式的表示方法见A.4,该属性为必备项。
d)值域:数据项的允许取值,该属性为必备项。
e)备注:数据项的补充说明,该属性为可选项。
A.2数据项名称命名规则
数据项名称是数据项的一个关键属性,因此在对每一个数据项命名时应采用相同的规则,来保证数据项名称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数据项名称的命名规则如下。
a)唯一性规则:在一定语境下数据项名称应唯一,名称中一般包括对象类词、特性词、表示词和限定词。
示例1:在数据项“企业类型代码”中,“企业”为对象词,“类型”是该数据项的特性词,“代码”是该数据项的表示词。
b)语义规则:
1)对象词表示数据项所属的事物或概念,它表示某一语境下一个活动或对象,是数据项中占支配地位的部分。数据项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对象词;
2)特性词是表示数据项的对象类的显著的、有区别的特征。数据项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特性词;
3)表示词是数据项名称中描述数据项表示形式的一个成分。它描述了数据项有效值集合的格式。数据项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表示词;
示例2:在数据项“企业类型代码”“广告名称”中:成分“企业”“广告”是对象词。成分“类型”“名称”是特性词。以上两个数据项的表示词分别为“代码”和“名称”。
4)当需要描述一个数据项并使其在特定的语境中唯一时,可以使用限定词对对象词、特性词或表示词进行限定。限定词是可选的。
c)语法规则:
1)对象词应处于名称的第一(最左)位置,特性词应处于第二位置,表示词应处于最后位置;
2)限定词可附加到对象类词、特性词和表示词上。限定词应位于被限定成分的前面;
3)当表示词与特性词有重复或部分重复时,可将冗余词删掉。
示例3:在上面数据项“广告名称”中,“名称”是“广告名称”的表示词,由于表示词“名称”与特性词“名称”语义重复,因此删去一个冗余词“名称”。
A.3字段名命名规则
字段名应遵循以下命名规则:
a)字段名应由构成数据项名称的各个成分(即对象词、特性词、表示词和相关限定词)的英文单词转化而来;
b)字段名可以使用英文单词的全拼、缩写词、缩略词或其他的截断表示法。这些表示法宜与常人的认知一致,最好不要引起歧义;
c)字段名应采用首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的拼写风格,即组成字段名的每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均大写,其他字母均小写,如“企业名称”的字段名为“EntName”;
d)字段名不应包括任何空格、破折号、下划线或分隔符等;
e)字段名不应使用复数形式的英文单词,除非该单词本身就是复数形式,如“Goods”。
应建立一个受控词表,列出数据项名称所涉及的英文单词、其缩略词或其截断表示法,并保证在不同数据名称中使用时的一致性。
A.4数据类型及格式的表示方法
数据类型及格式是数据项的所有允许取值的数据类型以及格式的表达。本文件规定的数据类型及表示方法见表A.1。
表A.1 数据类型及表示方法
数据类型 |
数据类型的表示方法 |
说明 |
字符型 |
C |
可以包括字母字符、数字字符或汉字等在内的任意字符 |
数值型 |
N |
以实数表达的数据元值的类型 |
日期型 |
YYYYMMDD |
“YYYY”表示年份,“MM”表示月份,“DD”表示日期 |
日期时间型 |
YYYYMMDDh-hmmss |
“YYYY”表示年份,“MM”表示月份,“DD”表示日期,“T”表示时间的标识符,“hh”表示小时,“mm”表示分钟,“ss”表示秒 |
布尔型 |
B |
是/否,on/off,True/false |
二进制流 |
BY |
图像、音频、WAN、RM、AVI、MPEG等二进制流文件格式 |
数据格式使用以下几种形式表达。
a)数据类型后加一位数字表示定长格式。
示例1:C6表示该指标项是一个6位定长的字符,N6表示6位定长的数字型字符。
b)数据类型后加“x..y”表示从最小到最大长度的格式。
示例2:C1..10表示该指标项是一个最短1位、最长10位的字符型格式;N..6表示该指标项是一个最长6位的数字型字符。
c)数据类型后加“..ul”表示长度不确定。
示例3:C..ul表示该数据是一个长度不确定的字符,一般为大量的文本内容。
d)数值型(N)后加“x,y”表示小数位。
示例4:N..17,2是一个最长17位、小数点后两位的一个数值。
e)二进制流(BY)后加具体的媒体格式。
示例5:BY-JPEG表示该数据是一个“JPEG”格式的文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12月19日公安部令第125号发布根据2014年6月29日公安部令第132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8月6日公安部令第160号第三次修正)
[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8月7日国务院令第654号)
[5]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