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读者是接触过这两套数据报送体系的同学,所以下文不会做详细说明。之前写的《好的数据规范为业务场景而生》对两者的特点和区别有简单叙述,想了解的话可以自行查看。所以,本文想说一个报送同学都关心的问题:EAST能不能替代CIRC,以后只报一套数据。
先说明一个结论:以EAST作为数据源加工CIRC指标数据理论上可以,前路茫茫。下面我先说说目前可见的一些困难:EAST内容上可以覆盖,细节上难以弥补。
从报送内容,EAST规范包括机构人力、产品、客户、财务、承保、赔付、再保险、养老金、投资、关联交易等保险公司经营等全流程信息;从数据颗粒度看,机构、人员、保单,凭证、合同、账户等一系列业务主数据已初步建立,已是监管能从保险公司采集的最细粒度。
看上去,会觉得这样一套数据规范应该是可以替代监管统计的汇总指标数据,我以寿险公司数据测算之后发现,这很困难,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数据采集范畴差异
以监管主要披露的保费收入为例,EAST作为助力非现场检查的数据规范,其口径是“含税的实收保费”,而CIRC是以财务为核心的统计指标,口径是基于权责发生制的“不含税保费收入”。这两者差异不仅是税,可能还有部分应收未收的续期保费。(插一句,这一点在财险公司规范得到了优化)
(二)采集对象的差异
这个主要体现在财务信息上,EAST是针对单体保险公司的数据规范,所采集的财务科目、凭证流水信息是该公司单体报表,而从我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不少公司在报送监管统计时,财务报表口径是合并口径,包含其并表成员公司数据。
(三)采集颗粒度取舍
尽管EAST是细粒度的数据采集规范,但在采集范围上依然存在取舍,例如资金运用信息,EAST基于数据生产方报送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规范中仅对“自主投资”部分采集持仓信息表和交易流水表,对于占大头的委托投资部分,仅有大类资产规模数据,难以满足监管统计中对全口径资金运用数据进行统计的要求。
(四)业务场景还原有难度
很多不从事数据工作的小伙伴认为,只要采集了细粒度的数据就什么都有了。可惜,这只是一个美好愿望。下图以一个最简单的流程介绍一下统计指标的生产过程:
这个图很容易理解,监管统计指标对接了好些个系统/手工数据源,但对接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就是把零碎的业务场景抽象到单个统计指标中,俗称维度映射,比如说“监管统计的人身险险类”如下:刨去比较常见的寿险、意外险、健康险,那些写着其中项的分类,实际上并不会简单在产品名称或监管标准分类中出现,这些都需要数据报送人员与业务部门合作,进行及时梳理和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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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销售渠道维度,我很清楚要把这几个渠道跟公司实际渠道做好对应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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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以上内容主要是说明了,从指标计算来看,EAST数据是无法全面覆盖监管统计指标,下图是我对相关情况的简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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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从EAST角度看,从监管统计本身来看,过于复杂的指标层级、校验逻辑从优势逐渐变成沉重的负担,以财务指标为核心的体系跟不上近些年的会计准则更新,这些问题我希望能在下一篇里面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