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
菜单

关于2025年银行业保险业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金科通〔2024〕162号

金融监管总局科技监管司关于2025年银行业保险业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金科通〔2024〕162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按照年度监管工作安排,科技监管司组织力量对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进行了修订。为做好2025年度银行业保险业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报送范围

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独立系统农商行、农信社省级机构、村镇银行、外资银行、民营银行、直销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

保险业金融机构,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024年12月31日前未正式开业的金融机构不在报送范围内。

二、报表报送范围

 

TB1TB10RR1

TB11

TS1

TQ1

TQ2

TQ3

TQ4

TQ5

TM1

TM2

RR2

政策性银行

 

 

按需报送

大型银行

 

 

股份制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独立系统农商行

 

 

农信社省级机构

 

 

村镇银行

 

 

 

 

 

 

 

外资银行

 

 

民营银行

 

 

直销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货币经纪公司

 

 

 

 

 

 

信托公司

 

 

 

 

 

 

理财公司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保险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三、报送工作安排

填报要求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报表表样附件1、《银行业保险业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填报指南》和信息科技临时报表R-R-2填报说明附件3),提前做好数据收集和报送准备工作,通过数据采集平台在线填报报表。

各报表报送频度与时限

目前,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体系包含年度报表、季度报表和月度报表三类。其中,年度报表TB1至TB11的报送频率为1年1次;季度报表TQ1至TQ5的报送频率为1季度1次;月度报表TM1至TM2的报送频率为1月1次。

2025年起,科技监管司对部分报表的报送频率和时限进行了调整,具体报表报送时限附后。详见附件4

各报表审核入库时限

原则上,年度报表和季度报表的审核入库时限为报送截止日后的一周,月度报表的审核入库时限为报送截止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各类报表的具体审核入库时限附后。 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科技非现场报表的报送工作,组织人员完成报表数据的信息采集、汇总、整理,上报监管部门。填报人员要认真研读《填报指南》理解报表指标含义,按要求准确填报报表数据。各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科技监管数据专项治理的通知》金办函〔2024〕154号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全面自查和问题整改,切实提高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的报送质量。

各局要把好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数的审核入库关,强化系统工具运用,做好数据合理性判断。一旦发现因报表瞒报、错报、漏报,对年度监管评级、保险偿付能力评价等监管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要求在年度监管评级中予以扣分,并及时向科技监管司报告。

各局要做好辖内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的答疑解惑工作,及时解答各类报表填报的疑难点问题,科技监管司将不定期通过采集平台消息、公告发布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的答疑信息。同时。各局要跟踪了解年度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情况,搜集整理机构反馈的填报意见,再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形成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的优化需求。后续,科技监管司将根据各局反馈情况,推动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持续优化更新,满足后续监管工作需要。

附件:

1.银行业保险业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

2.银行业保险业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指南

3.信息科技临时报表R-R-2填报说明

4.各报表报送频度与时限明细表

5.各报表审核入库时限明细表

科技监管司

2024年12月26日

分享文章
最近修改: 202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