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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报送支持“五篇大文章”有关数据的通知 中保登发〔2025〕14号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报送支持“五篇大文章”有关数据的通知

中保登发〔2025〕14号

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统计银行业保险业资管机构支持金融“五篇大文章”情况的工作部署,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公司)将按季度采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支持金融“五篇大文章”有关数据,现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和管理有关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主题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信息;

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有资金、受托资金、资管产品投向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相关领域的资产信息;

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投资管理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有关信息;

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数字化转型有关信息。

二、报送时间

1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末有关数据和截至2025年3月31日末有关数据的报送。

2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截至2025年6月30日末有关数据的报送,后续每季度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上季度末有关数据的报送。

三、其它事项

1各机构应按照数据规范及要素指标说明见附件报送有关数据。

2各机构于2025年6月10日起可通过集中登记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报送。

3各机构应高度重视,协调资源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中保登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严格对标数据报送规范,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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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改: 202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