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2024版)资金流水表
表中文名 |
数据项名称 |
数据项说明 |
银保信问答补充 |
资金流水表 |
流水号 |
1、保险机构代码+日期(YYYYMMDD)+10位流水,流水号是每天的流水号,每天都是从‘0000000001’开始。其中日期为上报数据时当前的系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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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保险机构代码 |
1、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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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保险机构名称 |
1、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规范全称,应与保险许可证上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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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内部机构号 |
1、与“我方账号”开立机构相对应的内部机构号(最细粒度)。关联数据项:分支机构信息表-内部机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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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机构名称 |
1、与内部机构号相匹配的内部机构规范全称。关联数据项:分支机构信息表-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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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资金流水编号 |
1、人身保险公司赋予该笔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的标识号,应在机构范围内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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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我方账号 |
1、填报人身保险公司完成该笔资金交易所使用银行账户。关联数据项:账户信息表-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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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我方账户户名 |
1、填报与“我方账号”相匹配的银行账户名称。关联数据项:账户信息表-账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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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我方开户机构名称 |
1、填报与“我方账号”相匹配的银行账户开立机构名称。关联数据项:账户信息表-开户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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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我方IP地址 |
1、填报人身保险公司完成该笔资金交易所使用终端的IP地址,指点分十进制格式表示的IPV4或IPV6地址。 |
1、网银交易报送发送交易指令所使用终端的IP地址,现金收付交易如不适用,可据实报送不适用。 |
资金流水表 |
我方MAC地址 |
1、填报人身保险公司完成该笔资金交易所使用终端的MAC地址,指网络设备唯一的网络标识。 |
1、网银交易报送发送交易指令所使用终端的MAC地址,现金收付交易如不适用,可据实报送不适用。 |
资金流水表 |
对方账号 |
1、填报该笔资金交易的对方账号。特殊情况说明如下:(1)对于部分自动结算类交易(如结算费、利息等),若银行对账单未提供对方账户信息,填报“不适用”。(2)部分银行流水(如现金、现金缴款单对应场景)若无法报送该信息,报送“不适用”。(3)对于投资资金托管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结算账户间的流水,此处填报资金结算账户的账号。(4)对于与本机构第三方支付账户(或数字货币钱包)间的提现与充值交易,此处填报第三方支付机构(或数字货币钱包开立机构)实际收付该笔资金的账户账号(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备付金账户)。对于上述特殊情况,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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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对方账户户名 |
1、填报与“对方账号”相匹配的账户名称。若为自然人客户,隐私,人身保险公司变形。 |
1、公司按照合理规则识别个人账户信息并作脱敏处理。 |
资金流水表 |
对方账户开立机构名称 |
1、填报与“对方账号”相匹配的账户开立机构名称。若部分银行仅提供对方账号、对方账户户名,未提供对方账户开立机构名称,报送“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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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货币代码 |
1、填报该笔资金交易流水所使用货币对应的代码。例如:CNY、EUR、JPY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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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交易金额 |
1、填报该笔资金流水对应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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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资金方向 |
1、填报该笔流水的资金交易方向。其中,“提现”与“充值”仅适用于人身保险公司第三方支付账户(或数字货币钱包)与其关联银行账户间的资金划转交易。“提现”表示资金自第三方支付账户(或数字货币钱包)转入其关联银行账户;“充值”表示资金自银行账户转入相关第三方支付账户(或数字货币钱包)。 |
1、对于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聚合收款和二维码收款业务,与聚合商户号所绑定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资金方向”可按“收款”或“付款”报送。 |
资金流水表 |
交易日期 |
1、银行账户下该笔资金流水的产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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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交易时间 |
1、银行账户下该笔资金流水的产生时间,以各公司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
1、优先以银行反馈的交易时间信息为准报送;若银行未反馈相关信息,建议以各公司内部系统记录的信息报送;若两者均无,建议报送默认值000000,并进行报备说明。 |
资金流水表 |
交易摘要 |
1、填报该笔流水的交易摘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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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记账凭证号 |
1、直接反映该笔流水实收付信息的记账凭证号。说明如下:(1)应填报确认收付该笔流水直接相关的凭证信息,而非业务凭证信息。(2)若存在“银收企未收”或“银付企未付”等情况,该笔流水仍应在产生当期报送,“记账凭证号”可暂时填报“未生成”,并在相关凭证产生后予以更新。(3)若存在“企收银未收”或“企付银未付”等情况,与该笔流水相关的记账凭证应在凭证生成当期报送《财务凭证信息表》,相关资金流水则可待产生后报送《资金流水表》。(4)对于投资业务中存在的净额结算、轧差结算(如DVP结算模式)等场景,若无法实现资金流水与记账凭证间的关联,报送“000000”。 |
1、对于资金流水与记账凭证号一对多的情况,建议根据财务记账情况,据实以英文半角分号分隔,报送多个记账凭证号。 |
资金流水表 |
会计期间 |
1、记账凭证的归属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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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内部机构所在省 |
1、“我方账号”开立机构所对应内部机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省,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当该机构在中国大陆及其港澳台地区注册时,填报具体省级行政区划的信息;当该机构在其他境外地区注册时,填报“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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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内部机构所在地市 |
1、“我方账号”开立机构所对应内部机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地市,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填报要求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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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内部机构所在区县 |
1、“我方账号”开立机构所对应内部机构注册地或营业场所所在区县,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填报要求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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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备注 |
1、填报与该笔流水相关的其他说明。例如,部分场景下若资金流水与记账凭证间的对应关系因业务实际而过于复杂,致使厘清两者间的对应关系可行性低,则应在此详细说明两者无法对应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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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水表 |
采集日期 |
1、指该期(批次)数据报送的期末日期,例如:按日采集的表,采集日期应为每日;按月采集的表,采集日期应为月末最后一天;以此类推。如存在特殊报送要求,应以特殊要求的截止日期为采集日期;如为数据重报等情况,应填写重报数据原归属期间的期末日期,而非重报时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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